金管會維穩金融市場秩序之睿智
金融市场中,并购事件屡见不鲜。即便并购方采取未事先与目标公司进行协商的敌意并购,若吸收公司立意良善、能力充沛、提出完善妥适经营蓝图,能双向顾及本身利基并让消灭公司得以重整再造,并非坏事;倘若立意不明、动机可议,则令人担心金融生态受扰、金融秩序破坏,对金融业界,甚至国家发展,都将遭致或多或少的负面冲击。
此刻正热闹滚滚精彩上演一场金融大戏,也将成为来年投资银行教科书的经典个案教材。新郎与新娘青梅竹马,多年恩亲彼此熟知(拥有相似的企业文化和理念愿景),近两年情投意足论及婚嫁,排场一切就绪,岂料同村里某富商丢出厚聘给予新娘家族远近亲,突现抢亲。然而,富商对新娘的执着爱意并不鲜明,反而被嗅出一昧企图扩大版图的利己动机,由于20年前的『红火案』曾对市场造成巨大震动,金管会在此次处理并购案时更显谨慎。
金融事业体之并购,影响金融市场兹事体大,应以市场秩序为第一考量,2018年金管会为促成金融产业并购之效率进行,遂公布法条准许进行非合意并购,借以补足合意并购之缺口,遂不知成为市场竞争版图扩张之运作工具。
金管会深知个中精要,因此在近日「双龙抢亲」热闹戏码上演激战之刻,于9月16日记者会中,以四大理由公开「缓议」中信金公开收购新光金;更于事后中信金尝试力拚败部复活之际,银行局直接叙明「缓议就是反对」,金管会监理态度的坚定不同意,市场秩序是重要考量,显见金管会力图维稳金融市场秩序之良善立意。
主管机关都知道:倘若金融市场秩序无法维系,则公众利益无法维护,此次「双龙抢亲」利益牵涉三方股东,主管机关不得不慎。金管会表态支持较能维稳市场秩序的双方合意并购,认为此举有助于保护股东权益。金管会强调并购过程应以股东利益为核心,避免敌意并购所可能产生对目标公司事业体不明确的未来经营隐忧与不确定性,如此,财务学理中创造「股东财富最大化」之价值真谛得以确保。
金管会四两拨千金的驳回中信金公开收购新光金案的四道理由,算是相当睿智,表述中信金申请案内容有多项缺失,除了在未来投资经营计划不明、购足股份整并规划状况不清、若未能完成整并之释股处理欠缺执行方案,对被投资事业寿险子司财务状况掌握度不足且未提出增资承诺书具体内容、及公开收购以换股为支付对价方式对双方股东权益保障不足等诸多疑义外,更因此案在合意并购进行中,突现提起敌意竞价并购、干扰股东会的正常选择,影响金融市场健全稳定的基本游戏规则,因此驳回中信金公开收购申请,实属睿智!
「稳定中求发展」是国家政策施予之指标,经济政策先以维稳通膨及失业,再求经济之发展;金融政策则先以维稳市场秩序及公众利益,再求金融活络。未来更应本诸以维稳市场秩序及维护公共利益为准绳,研议并购之施行细则,建立良好的并购规范,以确立完善程序框架,避免再现市场陷入无所适从之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