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打造台湾成为亚洲资产管理中心 央行:基于职掌配合研议

近几年,央行配合金管会推行「财富管理新方案」,已松绑多项外汇业务法规,包括银行得发行外币结构型金融债券、杠杆交易商得提供外币间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NDF)、外资得以持有之外币为担保品向证券商办理资金融通等。

此次金管会规划「打造台湾成为亚洲资产管理中心」之策略,期能将国内资金留在台湾,壮大台湾金融市场人才、专业及竞争力,并引导海外资金投资台湾,促进国内产业发展,央行均敬表支持,并将基于职掌,配合研议,共同致力推动台湾财富管理业务之蓬勃发展。

央行专题报告重点如下:

一、亚洲资产管理中心策略规划涉及央行业务之议题。本次金管会提出具备台湾特色之亚洲资产管理中心推动方案,以6年为期分阶段逐步落实,期达成2年有感、4年有变、6年有成之目标,其中涉及央行业务职掌者,主要为资金进出及外汇商品部份,说明如下:

(一)涉及资产管理业务之资金进出目前已相当开放自由,目前我国外币资金进出,系完全自由;至于涉及新台币兑换之资金进出,经常帐(商品及服务贸易)亦无任何限制,厂商可自由结购售;金融帐包括经济部核 准之直接投资、国人透过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投信投顾业等金融机构投资国外有价证券,以及外资投资国内有价证券,亦完全自由,显见涉及资产管理业务之资金进出,已相当开放自由。

(二)未涉及新台币汇率之外汇商品,央行均持开放态度。依据国际经验,打造资产管理中心系以美元、欧元及日圆等主要国家货币交易为核心,有关未涉及新台币汇率外汇商品,央行向来秉持开放态度,在金融稳定的前提下,持续开放各项外汇金融商品及服务,并检讨修正外汇法规,提升银行业办理外汇业务之效率,支持金融创新,促进金融发展。

二、央行持续配合推动亚洲资产管理中心策略规划。

(一)截至目前,央行业就金管会研拟亚洲资产管理中心之部分具体措施表示支持,包括1.放宽高资产银行发行结构型金融债券销售对象。2.放宽银行受理高资产客户以外币金融资产质借办理 外币授信。3.开放OSU对境外客户办理不限用途借贷款项业务。

(二)至于其他尚待研议或沟通之策略规划议题,如对OBU办理资产管理特区业务之规划、开放银行业、证券期货业及保险业得向客户提供更多元化之外汇金融商品及服务,及扩大OBU及OSU业务范围等,央行亦将基于职掌,持续配合进行研议,共同致力发展台湾成为亚洲资产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