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咬经济部包庇绿营金主 立委抨王美花把国人当笨蛋

曾文水库清淤。(示意图/资料照片)

时力立委陈椒华上周四召开记者会,砲轰曾文水库清淤标案,变成民进党金主掮客违法转包、分包的工具,并从中牟取暴利高达1.3亿元,她公开对经济部长王美花喊话,要求在违法情节这么明确的状况下,不要再摆烂不解约、不求偿。她今再砲轰,经济部水利署新闻稿说谎、问A答B、持续摆烂,包庇违约的民进党金主掮客蔡清旭,为此要求,经济部应尽速对违法厂商鸿欣及宸峰两家公司解约求偿,尽速拿回国人的纳税钱,勿继续违法图利厂商。

陈椒华说,经济部水利署在她开记者会后,在网站上发了一则新闻稿,阅后只有一个感想,经济部现在是把全体国人当笨蛋吗?新闻稿上面写着「鸿欣公司将本标案全部工作转交由宸峰公司承揽,至为明显」,这说明了,水利署也已经承认有违法转包的状况。结果,新闻稿上面竟然敢写「惟因政府采购法除提报不合格厂商外,未规定转包行为之罚则」、「另契约亦无缴回已拨价金之规定,至无法据以执行」。这新闻稿根本就是在说谎、继续包庇这些金主掮客,把全体国人当笨蛋。

陈椒华强调,上周开记者会讲的是请经济部硬起来,依契约进行解约、求偿,结果经济部不敢回应,拿政府采购法上面没有规定罚则来搪塞,是在骗国人不懂法律,胆敢这样问A答B,乱扯一通。对于经济部的回应,陈直呼这实在是太离谱了。

陈椒华秀出曾文水库清淤案的采购契约,契约书中针对「转包及分包」规定,就已经写着「厂商不得将契约转包」、「厂商拟分包之项目及分包厂商,机关得予审查」、更重要的是已经写着「厂商违反不得转包之规定时,机关得解除契约、终止契约或没收保证金,并得要求损害赔偿」、「前目转包厂商在本案就是宸峰公司与厂商就是鸿欣公司对机关负连带履行及赔偿责任」。而当中也列明,「厂商履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机关得以书面通知厂商终止契约或解除契约之部分或全部,且不补偿厂商因此所生之损失:第四点,违反不得转包之规定者。」

陈椒华强调,作为契约书的一部分的「补充说明书」,在第二十四条写着「厂商违反不得转包之规定时,机关得解除契约、终止契约或没收保证金,并得要求损害赔偿」,而这些契约约定,都明白的说明,这个标案不可以转包,当得标厂商转包的时候,经济部可以选择解除契约并要求损害赔偿。因此陈要求经济部应对违法厂商鸿欣及宸峰两家公司,进行解除契约跟要求损害赔偿,就是依据这些契约条款。

陈椒华表示,当然经济部可以依契约选择不解约、不求偿,这是在契约上可以选择的没有错,但要再强调一次,这么离谱的违法转包、分包,然后让金主掮客从中牟取1.3亿元的暴利,不是一笔小钱,这些钱都是国人辛苦缴的税金,经济部觉得白花花送给金主掮客、送给跟王美花交好的蔡清旭,都「没要没紧」吗?是的话就大声对国人勇敢讲出来。

陈椒华请王美花勇敢讲出,经济部现在就是因为哪些原因,觉得让蔡清旭什么都不用做,透过违法转包、分包,去赚取这1.3亿元暴利很合理,要国人不用大惊小怪,「勇敢的说出来,王美花部长你认为这1.3亿元暴利对经济部不是什么损失,不用求偿」。

陈椒华强调,否则王美花请不要把国人当笨蛋,不要把国人辛苦缴的纳税钱拢总「没要没紧」送给这些金主掮客,赶快依契约进行解约、进行求偿,把进入金主掮客口袋里面的钱拿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