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慾1個月又沒錢買春 台中男尾隨夜歸辣妹摀嘴抓胸

陈男尾随夜归辣妺到租屋处,强行摀住她嘴抓胸部猥亵。示意图/ingimage

台中陈姓男子情绪不稳,又因为被限制1个月不能自慰、没钱买春,见路上有夜归年轻女子打扮火辣就一路尾随到家,从后摀住她嘴出手抓胸猥亵;法院考量,陈男送鉴定认为辨识能力未降低,但考量他病况认为入监未必能控制病情,依强制猥亵罪判10月,缓刑3年,命其就医治疗,可上诉。

检警调查,陈男2022年5月30日半夜12点多见1名打扮时髦的年轻女子独自走在街上,就一路尾随到她西屯区租处大楼一起搭电梯,跟到家门口竟摀住对方口鼻强行抓胸部,女子奋力反抗逃入租屋处报警,陈男这才仓皇逃逸,经警方调阅监视器逮人。

台中地院审理时,陈男均坦承不讳,和女子指证相符也有大楼监视器可佐,陈的辩护人提精神抗辩,主张陈男适用刑法第19条减刑,法院也将陈送精神鉴定,报告指出陈男事前因父亲规范已经1个月没自慰,且没有钱去性交易。

报告也指出,陈男自述当天开车到台中闹区闲晃,见女子穿着时髦、清凉就动心尾随她,脑中还浮现成人片性交画面,犯后也表示知道此举会令异性不舒服,可能会被警方抓,但仍想要进一步试探。

报告认为,陈男当天仍可开车远距离,且因没钱买春所以观察路上行人,见女子身材姣好就尾随,也清楚违反法律,未有辨识、自我控制能力减损,辨识仍力并未下降,法院审酌后不予以减刑。

法院也考量,陈男因情绪问题并参酌他过去就医纪录、行为等,认为若令其入监未必能控制病情,考量他犯后坦承,被害人家属也希望他就医等,依强制猥亵罪判他10月,缓刑3年,期间付保护管束,并至指定医疗机构完成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