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暴力也是暴力!律師:進入官司前先申請保護令

维系婚姻关系并非件容易之事。 图/freepik

维系婚姻关系并非件容易之事,俗话说结婚容易离婚难,若双方婚姻间真出现裂痕,将步入离婚官司该如何应对?律师提醒,事实上离婚情况百百种,包含行为暴力、精神暴力、冷暴力等皆是,法官在认定上主要以「双方是否已无法办法有良好的沟通互动」,更建议进入离婚官司前先申请保护令。

言语霸凌可视为家暴行为

律师王耀纬指出,言语霸凌也是家暴行为的一种。从家庭暴力防治法来看,有针对家暴的行为定义,包含身体、或精神上、经济上的不法情害,这就是家暴行为,所谓精神上的不法情害包含侮辱、谩骂、威胁恫吓,只要让对方感到精神上的心理畏惧或痛苦情绪,就是构成精神上的不法情害,也就是家暴行为。

他强调,「家暴行为不是只有单纯物理上对于身体的家暴。言语也是可以构成暴力,比如故意污蔑另一半出轨,这也算是言语上虐待。其实定义很广。」至于该如何搜证?

伴侣精神暴力 录音成关键证据

王耀纬说,由于这类暴力没有外在明显客观证据可提出,只能搜集对方所讲的话,像是文字或声音,文字以简讯、通讯软体讯息对话,如果是经常会用言语暴力,皆会建议当事人在事情发生前预作准备。例如已经知道对方会有暴力行为,「通常会有言语暴力或是精神上虐待都是惯性,不是只有发生单一或是偶尔发生,一定是过去就有习惯」,可以先准备手机或录音笔,必要时刻开启录音,全程录音。

另外,亦可以直接请家庭成员,例如说同住家人,子女如果已经成年了或是说同住其他亲戚或外佣,其他人也常听到精神虐待的情况,可请他们作证。基本上就算没有验伤单,还是可以用录音证据在诉讼中做出举证。

王耀纬说,进入离婚官司前,他都会建议受害人先申请保护令,因为当你有这种情况时代表双方已经要离婚了,先申请保护令等于是离婚的前哨战,后续打离婚官司时可以把保护令提出来,增加法官认为双方的确是有家庭暴力行为证明。

婚姻走不下去?先调解再判决

至于官司胜算高吗?他说,只要是身体上的暴力当然胜算高,但言语之间的包含冷暴力、精神上虐待,基本上要看具体情况。法官会看双方是否已经没有办法有良好的沟通互动,已经没有办法把婚姻关系继续维持下去。

如果针对婚姻已经不想维持,也可以先做「婚姻咨商」,让法官知道你已经对这段婚姻做出哪些努力,已经试图要去处理婚姻关系,因为很多时候离婚官司进入法院是先进行「强制调解」,一定会先叫双方调解。

法官会视调解的情况而定,两人之间的纠纷、破绽是否已经大到没办法挽回,如果可以咨商就咨商,但如果咨商还是破局,未来你也可以拿这个提供给法院,说双方该努力的都做了,但就是无法维持。

至于法官的认定,法官会看具体什么事件,因为什么事件所以讲了什么话,这些话字面上的意思是不是很严重,损害到他人的尊严,这样客观上是不是一般人都没办法忍受,已经会让人感到痛苦、委屈等情况,不会单纯看言语字面上是否严重,还是会看双方事件具体事件是为何发生,这样换其他人是否能接受?或是换作任何人都无法接受、都会感到痛苦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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