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上班或给我们用!恶男替女解决债务威胁「3P回馈」
台南一名姜姓男子前年替小婷(化名)解决债务纠纷,事后伙同蔡姓男子向对方要求报酬,恐吓「到酒店上班或给我们用」,带至饭店性侵害。台南地方法院判决,两人犯共同强制性交罪,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民事部分扣除国家已付的被害人补偿金25万,每人还需赔偿35万元。
判决书指出,姜男前年4月替小婷处理债务问题,事后伙同蔡男向对方要求报酬,骑机车载对方到饭店且恐吓,「我为妳做这么多,难道不用回馈?给妳两条路选,第一带妳去酒店上班,第二我们自己用。」
小婷拒绝两人的提议后,被对方以「由不得妳」的理由,拖拉、一前一后进入房间、遭到性侵;她事后与家人朋友到海边玩时,甚至多次想要跳海轻生。
蔡男出庭辩称,当初是取得小婷同意才发生关系,并不知道姜男是威胁逼迫;另外,两人均表示目前正在服刑中,和解金太高无力偿还。台南地院民事第一庭判决,扣除国家已付的被害人补偿金25万,每人还需赔偿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