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当「医院接驳车」? 嘉义男打119:我要去住院等开刀

▲送医男子并非紧急伤患。(图/记者谢侑霖翻摄,下同。)

社会中心嘉义报导

资源有限,最好是能留给需要的人,嘉义一名58岁男子因为8日要开刀,7日需先住院,没想到家人竟打119叫救护车,但他并没有身体不适,而这已是他们本周第二次滥用救护车资源。

嘉义市政府消防救灾救护指挥科7日下午13时57分接获民众报案,称吴凤南路病患身体不适,因此立即派救护车前往救护,但抵达后发现男子意识清楚、生命征象稳定,也自称没有不舒服,只是要等待明天右大腿开刀,而家属也说「今天必须到医院办理住院」,其实根本没有迫切需求,因此立即告知家属消防局救护车是提供紧急伤病患使用,并依「嘉义市救护车执行勤务收费标准」开立嘉义市救护车执行勤务收费告知单,但家属仍坚持送医。

▼救护车执行勤务收费告知单。

消防局表示,依据紧急救护办法第3条规定,紧急伤病患是指1、因灾害意外事故急待救护者;2、路倒伤病无法行动者;3、孕妇待产者;4、其他紧急伤病患,如果像是喝醉酒路倒、持医院预约挂号单指定医院回诊、轻微肚子痛等等都不是紧急伤病患,如果叫救护车就是滥用,而追查后也发现该男子1周内即有2次就医纪录,且均有滥用救护车之情事,相当不妥。

消防局呼吁,消防机关救护车服务对象以运送「紧急伤病患」为主,民众滥用救护车不仅造成消防机关勤务量及送医次数居高不下,也容易错失抢救真正需要救护的人,如果只是要到医院复诊、门诊检查、复健、住院、追踪等非紧急状况,或是行动不便的「非」紧急伤病患,请利用其他替代交通工具,像是民间救护车、计程车等等,将救护资源真正留给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