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新法上路3个月 北市保大告发74案接6申诉

酒驾修法加重处罚规定于3月底施行,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队4日表示,3个月来共路检查获74件酒驾开单告发案,并接获6件车主借车喊冤的申诉案件。图为警方街头宣导。(图/ 中央社)

酒驾修法加重处罚规定于3月底施行,北市保大今天表示,3个月来共路检查获74件酒驾开单告发案,并接获6件车主借车喊冤的申诉案件,呼吁车主注意新法吊扣车牌2年及连坐罚。

台北市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队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酒后驾车修法加重处罚规定已于今年3月31日施行,近3个多月来执行内政部警政署与市警局规划办理的扩大临检及酒测勤务中,执行路检共计查获74件酒驾开单告发案例。

同时,也接获6件车主申诉案件,称其借车给朋友用,却因友人酒驾连带造成自己(车主)遭连坐处罚,事后也收到警方开立吊扣车牌2年的罚单,让车主频频喊冤,认为明明不知情也不在车上,却因此遭受池鱼之殃。

保大提醒,酒驾新法修正后,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5条第9项规定,只要驾驶人酒驾、毒驾、拒绝酒测,不管是否为车主,酒驾车辆牌照将一律吊扣2年,就算车主不知情也照样要罚。

另,车主明知驾驶人酒驾而不禁止,按照处罚条例第35条第7项,比照酒驾初犯同罚锾及吊扣车牌2年。

保大表示,上述扣牌2年的规定,依目前法规没有替代罚则可代执行,车辆转卖等过户行为,仍会继续执行吊扣无法规避罚则,呼吁车主应小心谨慎以确保自身权益。

由于有不少民众不知道酒驾车辆或酒驾后拒测「车牌一律须吊扣2年」等新规定,保大第三中队中队长吴文城近日偕小队长陈煌铭、警员林景煌和洪维聪等,至台北火车站外车辆、人潮聚集处设置「机动派出所」执行宣导活动,徒步巡逻主动出击并透过海报图卡解说,加深民众对新法的理解与认知。(编辑:方沛清)111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