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净值 保险业可资产重分类
金管会指出,IFRS 9对重分类订有原则性规范,会基会提供参考指引,个别公司能否重分类,仍应由公司管理阶层与其签证会计师,共同考量实际对金融资产之管理模式及相关事证进行判断,管理阶层须能清楚解释经营模式改变的合理性及留存佐证,相关程序及资讯揭露并应依《保险法》及《证券交易法》相关规定办理。
另为维持保险业资本稳健,对于进行金融资产重分类公司,金管会将要求提列特别盈余公积,避免重分类使分派股利增加。保险局副局长张玉𪸩表示这是一项特别命令,目前还在草拟中,但可适用于今年年报。
至于能够将潜在「利差损」全揭露的IFRS 17,因执行困难及复杂,目前各国均尚未实施、至2023年生效,金管会参考各界意见后决定,我国以国际生效日后至少3年、也就是2026年1月1日再实施为原则,以利观察国外实施情况,配合我国国情适度调整因应,借以完善各项接轨准备。
专家指出,IFRS 9能让寿险公司以当初买入成本的价格做摊销,债券价格不再受到市场波动影响,寿险公司净值免于缩水窘境,但只能将债券持有至到期日,也不免遭受财报改来改去的批评,但在目前股债双杀与实体经济不振的情况下,为避免影响保户、投资人信心,通过保险业以IFRS 9进行资产重分类,是对整体金融环境冲击较小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