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15万请正妹打扫 男追求不成骂「她是饭局妹」竟获无罪

台北一名华侨男子3年前追求女子小芳(化名),开出每个月15万价码,让小芳帮他打扫家里,但后来因追求未成,他竟在群组骂小芳是「饭局妹」。(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北一名华侨男子3年前追求女子小芳(化名),开出每个月15万价码,让小芳帮他打扫家里,但后来因追求未成,他竟在群组骂小芳是「饭局妹」,还说她每4小时1万2千元;法官认为「饭局妹」仍属正当职业之一,难认男子有贬低意味,最终盼男子无罪定谳。

男子3年前因追求小芳未成功,竟在微信Wechat的朋友群组中发言称「飯局妹離开这个群组了」,称小芳已经化名称做「Angel」,以每4小时1万2千元之价码从事饭局妹,还说「You can book Angle anytime through an agency」,遭小芳提告加重诽谤罪。

法官审酌男子先前见小芳经营的Airbnb受疫情影响生意不好,缴房租压力大,他因此称能给小芳「基本家用」每月15万,而小芳要帮他打扫家里、洗衣服等;法官认为该工作与「饭局」相似,均不用花太多劳力,却可有高额收入,因此男子称小芳做「饭局妹」是有其理由。

此外,法官认为「饭局小姐」是指在高级私人聚会等社交活动中参与或提供服务,属众多合法正当行业之一,为因应社会需求而生,是极具台湾本土在地特色的职业名称,在商界、政界等交谊餐会中屡屡可见,不认为男子的说法有贬损个人人格的意思,最后判处男子无罪,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