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议劳基法修恶害女警骨折 独派青年和解获缓刑

独派青年杨侒橙(前)2017年抗议劳基法修恶,害李姓女警骨折,遭依妨害公务等罪起诉,台北地院审理期间她认罪、与女警和解,获判缓刑。(资料照/黄捷摄)

独派青年杨侒橙2017年参加反劳基法修恶游行,与警发生肢体冲突,导致李姓女警右手中指骨折,涉犯妨害公务、伤害罪。台北地院审理期间,杨原本否认犯罪,后来改口认罪并与女警和解,妨害公务部分被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5万元,缓刑2年,可上诉;伤害部分则获女警撤告。

杨侒橙2017年12月23日当天,参加「五一行动联盟」的「反对劳基恶法修法、保障劳工权益」游行,晚间6时许游行主持人宣布解散后,杨女仍与部分群众留在中山南路、忠孝西路口现场抗争,直到近9时许,杨女等人得知警方将净空道路,遂跨越忠孝西路中央分隔岛躲警。

李姓女警等人见状,赶紧上前制止,杨女竟心生不满,奋力抵抗、拉扯,并徒手攻击李女等人,导致李女右手中指骨折,因而被依妨害公务、伤害罪送办,并遭台北地检署起诉。

北院审理期间,杨侒橙起初不认罪,辩称现场很混乱,没有伤害警察的意思,因全程用台语答辩,一度遭法官制止;辩护律师还批评法官违反无罪推定原则,态度偏颇且对杨女敌视;检察官则反击杨女可使用国语,却故意用台语台辩,法官指挥诉讼并无不当,反批律师违反交互诘问规则,危言耸听。

尽管开庭气氛火爆,杨女仍表示愿意与李女和解,李女也释出善意,杨女因此于本月5日开庭改口认罪,双方成立调解,签下保密条款,伤害部分李女撤告,妨害公务部分也同意给予缓刑,法官遂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5万元,缓刑2年,判决确定后1年内应接受6场法治教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