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董座办公室拥吻女秘书 老婆撞见飙骂「贱女人」挨她告无罪
撞见老公与女秘书拥吻,老婆怒骂「贱女人」挨告,法官判无罪确定。高院法庭。本报资料照片
2018年黄姓科技顾问公司负责人与已婚的女秘书在办公室拥吻,洪姓妻子撞见大骂秘书「贱女人」,女秘书控告洪妻公然侮辱,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维持原判决,认定洪妻是情绪表达,并非就不存在之事无端恣意谩骂,判她无罪确定。
判决指出,洪女与黄男是夫妻,提告的女子从2016年5月间起担任黄的秘书,2018年7月18日下午1点多,洪女在公众得出入公司办公室,因认黄与秘书发生越矩行为,大声辱骂秘书「贱女人」,女秘书提告后,检方依公然侮辱罪将洪女起诉。
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洪女无罪,高院二审判罚5000元,经最高法院撤销后,高院更一审认为,洪女早已怀疑其夫与秘书存有暧昧之情,案发当日撞见其先生与秘书有亲密举动,衡以夫妻一方撞见另一半与其他异性发生不正常关系时,理当受有相当刺激之常情,实难苛求。
更一审认为,洪女因气愤而脱口说出「贱女人」之言词,显系对女秘书之行为表达不满、不认同与无法理解之情绪抒发,究非出于恶意谩骂、嘲笑或其他表示足以贬损他人评价之意思,并未逾越社会通念或人民法律感情所可容忍之界线,判决无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