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公司女會計投資失利 私吞2454萬...判3年8月
台中洪姓女会计自己投资失利,竟多次趁科技公司萧姓负责人委托她领钱时,伪造取款凭证金额溢领,或直接大胆领出数百万元放入自己口袋侵占,前后掏空公司达2454万多元,洪犯后虽坦承确没和解、赔偿,法院认为她造成公司巨额亏损,依伪造文书、侵占等罪判她3年8月,可上诉。
检警调查,洪女担任科技公司会计负责出纳等业务,也处理萧姓负责人交办到银行存、缴款事务,她却因本身投资失利,2012年1月2日起利用到银行提领公司款项机会,将萧给她取款凭证上金额变造增加,由银行将钱汇到她户头,自己再将萧指定金额汇到萧指定帐户,以此溢款项。
洪女为掩饰公司帐户亏空,利用公司和银行间有综合授信契约,就盗取萧的印章,伪造借款支用书向银行申请支领200万元,连同之前溢领一共诈得2147多万元。
另外,洪2017年间又趁着萧委托她去领钱时,前后将公司306万多元放进自己口袋侵占。
台中地院审理时,洪坦承不讳,和萧姓负责人证词相符,并有银行提领金流、交易明细等可佐。
法院审酌,洪女不思正当途径获取金钱,利用担任会计机会变造取款凭证金额、伪造借款支用书等溢领公司款项供给花用,又侵占公司款项造成负责人受有巨额财产损害。
法院考量洪女犯后没和公司和解、赔偿,审酌她侵占金额、犯罪动机等一切情状,依伪造文书、业务侵占,各判她3年2月、1年4月,应执行3年8月,犯罪所得2454万多元宣告没收。
台中司法大厦。记者曾健祐/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