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鬼!梓官渔会女出纳私吞1776万 遭判4年6月

高雄梓官渔会(见图)一名陈姓女出纳利用职务之便挪用资金1776万元,桥头地院审理后依农业金融法等8罪,判处陈女徒刑4年6月。图中人物与新闻无关。(本报资料照片)

26岁陈姓女子利用担任高雄市梓官区渔会的出纳职务之便,发现渔会信用部主任未清点金库外现金的制度漏洞,前后共挪用1776万元资金,经渔会人员发现报警,陈女已归还400万元。桥头地院审理后,依农业金融法等8罪,判处陈女徒刑4年6月,并追缴不法所得1376万元。可上诉。

陈姓女子于2022年8月至同年12月利用职务之便私吞钱财,此案经高雄梓官渔会报警,桥头地检署指挥冈山分局与法务部调查局高雄市调查处,讯后移送桥头地检署,桥检起诉。

陈女为图私利,利用渔会处理大额款项收付,前台柜员不会清点大额出纳收入的款项,而梓官区渔会信用部主任每日仅清点金库中现金的制度漏洞,私吞多笔款项包含6万元至600万元,将钱转至其他帐户,并使不知情的柜员将差额浮列于收付款记表,前后多次共累积1776万元。

陈女的辩护人还辩称,陈女是被诈骗集团利用,其挪用的资金都已经转到指定帐户,且陈女也有损失94万元。但法官对此并不采信,且陈女虽在此案审理期间,声称已经将父亲的名下房屋贷款转成现金,以400万元支票邮寄给梓官区渔会,但之后陈女就对此事态度消极,因此法官依农业金融法等8罪,判处陈女徒刑4年6月,并追缴不法所得1376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