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涉弊案 律師團法官閱卷均手抄筆記、羈押庭靠大腦記憶辯護

台北市前市长柯文哲因京华城等案遭检方调查,预计下午开羁押庭,台北地检署前上午就已有许多柯文哲支持者聚集,北市中正一分局上午十点五分举牌警告。记者曾原信/摄影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台北市前副市长彭振声,涉京华城弊案遭依贪污收贿、图利罪嫌声押,今早台北地方法院指出,检方对声押卷限阅指的是「阅览方式」,不能影印整套卷,辩护人及法官阅卷只能当场记笔记,禁止抄录,稍晚的羁押庭将靠大脑记忆、手写笔记辩护,目前因人力有限,柯、彭与律师团,均在同一法庭隔离阅卷。

何为限阅庭?台北地方法院稍早解释,刑事诉讼法101条关于羁押审查程序的规定第2项,「法官为前项之讯问时,检察官得到场陈述声请羁押之理由及提出必要之证据。但第九十三条第二项但书之情形,检察官应到场叙明理由,并指明限制或禁止之范围。」

北院指出,如声押庭阅卷没有限制,一般正常情形,辩护人可以影印整套卷,带回去详加研究。若对声押卷的「内容」或者是「阅卷方法」有限制者,均属限阅。

北院指出,本案检察官被非限制内容,而是阅览方式。只能让辩护人当场记笔记,禁止抄录,也就是「看完卷之后开庭时要依据记忆及手写笔记辩护」,有需要时再提示卷证。另,「笔记」是让辩护人阅卷自己记载的摘要,便利于开庭时提点使用,羁押庭讯后,也应全部收回,不能带走。

北院指出,法官跟辩护人阅卷的内容相同,为保障被告的阅卷权,法官并无限制阅卷时间。

法院指出,限阅的规定很常见,只要检方对声押卷的内容或方式有限制,依法检察官到场陈述理由及证据,法官一定会开庭,今天柯文哲、彭振声均从候审室至法庭,侦查中被告无阅卷权,原本预计不同地点阅卷,但检方考量人力,集中同一法庭,但隔离监控是否符合限制阅卷方式,禁止2名被告交谈或违反声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