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丁游客遭龟壳花咬伤!怒告民宿「没标示」 老板娘傻眼:从没见过
▲在垦丁被龟壳花咬伤,游客怒告民宿 。(资料照/示意图,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记者许力方/综合报导
郑姓男子去年9月前往垦丁旅游,入住一间民宿,在草皮活动时,突遭毒蛇「龟壳花」咬伤左脚掌,愤而提告民宿陈姓女负责人没有设置警告标示,涉犯过失伤害罪,陈女坚称自己无预见可能性,也不曾看过草皮有毒蛇,屏东地院审理后判决陈女无罪。
判决书指出,郑姓男子去年9月1日入住该民宿,当晚9时许,在民宿草皮活动时,遭一只龟壳花咬伤左脚掌,造成蜂窝性组织炎、左下肢出血性腔室症候群等伤害,主张民宿在范围内草皮区并未设置毒蛇警告标示,提供诊断证明书、证述、病历表及相关照片为证据,提告陈姓女负责人过失伤害。
陈女辩称,「我认为我没有过失」,且垦丁国家公园管理处也都表示民宿没有设置相关警示措施的义务,另外,她也未曾在民宿草皮见过毒蛇,无预见可能性,否认犯行。经法院调查,郑男提供的证据仅足以证明在民宿被龟壳花咬伤脚,以及民宿没有设置标示,但不足以证明陈女有涉及过失伤害犯行。
法官函询屏东县府、垦管处后认定,依据《民宿管理办法》、《国家公园法》、垦管处法规,并无针对国家公园内民宿范围内可能出现野生动物,例如毒蛇,出没地点需设置警告牌等相关规范,陈女虽有违反注意义务,但并未有法律依据,本案难以认定陈女有应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过失,判处无罪。
▼龟壳花为台湾常见毒蛇。(图/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