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国民党郑正钤诈领4422万 民进党:退出政坛面对司法

民进党立委姚文智、吴秉叡召开记者会。(图/记者陶本和摄)

记者陶本和/台北报导

民进党立院党团15日由立委姚文智、吴秉叡共同召开记者会,指称新竹市国民党籍立委候选人郑正钤担任「新竹市青草湖社区大学发展协会理事长,涉嫌虚报课程、假造老师学生签名,诈领政府补助款超过4422万元,资金流向不明。

吴秉叡表示,郑正钤在担任新竹市青草湖社区大学发展协会理事长,接受市政府委托办理「青草湖社区大学、风城社区大学及香山社区大学」,利用这三所大学,开设假的课程、假讲师、假学员,并且开立假发票核销,诈领政府奖补助款,预估超过4422万元。

姚文智补充说,郑正钤伪造上课纪录、伪造课程等方式来诈领讲师费用,以及学员补助等,他认为,背后绝对有政治力量介入,有人是被压着,「幕后到底谁有通天本事」?

再者,姚文智指出,就评鉴来看,社区大学理事长评鉴有丁、乙、丙等成绩,但是每一年的补助并不输给优等评鉴的人,质疑完全是虚报浮滥的补助。

此外,李姓检举人今天也戴着口罩出席记者会,他表示,从100年的时候就检举了,教育部、新竹市政府教育处文化局社会处等,但最后都没有消息,只有国科会被起诉,其他检举案都没有下文

对此,民进党立院党团呼吁郑正钤,已经触犯多项罪责,要求他退出政坛面对司法,另外国民党应该要向国人道歉,忏悔推出不适格的候选人参选国会议员选举。

民进党列出郑正钤罪责:

1.伪造学生、讲师签名:刑法第210条,伪造私文书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将造假资料提交市政府:刑法第214条使公务员为登载不实,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3.使用假发票单据:刑法第210条 伪造私文书罪、商业会计法第71条不实登载帐册税捐稽征法第41条诈术逃漏税罪,接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4.骗取市政府奖补助:刑法第339条诈欺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5.公职人员身分:贪污治罪条例第4条,可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亿元以下罚金

6.掩饰不法所得:洗钱防制法第2条、11条隐匿重大犯罪所得,可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7.强迫社大员工为候选人助选:刑法第342条背信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进党立委姚文智召开记者会。(图/记者陶本和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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