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 | 结婚前,男友接到白月光师姐的电话,我笑得像个傻子!

原创插图:喵喵夏,讲述:潇桐,女

01

高一那年的期末,学校高一与高二混合考场。

我对坐在前面的学长一见倾心。

他可以用一个小时答完数学卷,然后趴在桌上小憩。

监考老师过来敲桌子提醒他,他用极小的声音说:“答完了,都会。”

我听得出那里面的谦逊,怕给别人带来压力的善意。

于是,那个瘦削的背影在我眼里成了风景。

交卷时,我假装绊在他的课桌上,一只手牢牢地拍在他的卷子上,清楚地记住了上面写的名字:简鹏。

姓、名,都很美好。

02

自相识,这个名字便频频能够听见、看见。

数学霸王居然作文也写得很赞,会出现在每期的校园板报上。

他的篮球打得很好,每周二、四、五下午两点,是他班的体育课,我会在这个时间段,跟靠窗的同学换座位。

周三和周五,他会值日打扫高一高二共同的分担区,于是,我把自己的值日也调换到这个时间段。

记得那时候,高一和高二要在周五时,更新教学楼长廊里的板报。

无数次,我看到他即将路过时,故意以163的身高,一跳一跳地去擦2米高的黑板。

然后,他会极有眼力价地接过我的黑板擦,以他180的身高臂长,把黑板擦得干干净净。

每天早晨6点53分,他会准时路过我们班门口,我也会在这个时候“恰好”出门,与他不期而遇、擦肩而过。

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

那么,前世,我应该是一直在频频回眸,向他暗送秋波吧。

03

2013年夏天,我用期末年级第七名的成绩,跟爸妈讨来一部智能手机。

我偷偷把它带到学校,偷拍他打篮球、上课、值日……的样子。

也常常在可能与他不期而遇的场合,假装自拍,然后等他路过时,偷拍自己和他的合影。

记得有一次,他在擦板报,我掏出手机让自己和他同框。

就在我马上要按下拍摄键那一刻,他突然回眸,那是我俩真正意义的第一次同框。

他发现了我,笑了一下。

那一刻,我的心脏漏跳了好几拍。

激动万分地又按了一次拍摄键,照出来的我和他,是糊的。

看着那张面目不清的照片,我真想哭。

然后,他走过来了,站在我身后,拿过我的手机,大大方方地拍了一张合影。

镜头里的我,笑傻了。

一天都是恍惚的。

晚上回家,反复确认那张合照,在被窝笑出猪叫声。

那种快乐与激动,不管多少年想起,都依然快乐,有眩晕感。

04

这之后,我算是和简鹏正式相识。

我依然每早6:53分和他偶遇,但现在,我可以落落大方地说一句:“师兄早。”

他也会回复:“早啊。”

高中生活多无聊啊,可是,他是我全部的动力和欢喜。

我的这些小心思怎么可能逃过闺蜜的法眼。

更准确地说,我是希望她知道的。

她鼓励我去表白,笃定地认为简鹏也是喜欢我的,神婆一样地说:“你俩很有情侣相哦。”

窗户纸被她捅破后,我突然并不急于确定和简鹏的关系。

或许,比起可能被拒绝的冒险,我更安于现在的懵懵懂懂。

就像语文老师教我们“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止于微澜之间”时,闺蜜想到的是飓风和巨浪,但我更欣赏的,却是青萍末、微澜间的那份小荡漾。

你看,面对爱情,我就是这么没胆量,没格局。

05

而我对简鹏做过的最勇敢的事,就是在他高三拍毕业照那天,又偷拿了手机去学校。

然后,带着闺蜜一起去操场找他。

走到他面前,当着他诸多同学的面,说:“师兄,可以合个照吗?”

他班的同学都在起哄:“师妹,我们也是师兄,也想跟你合照。”

我笨拙地解释:“手机内存满了……”

说话间,简鹏已经站在我身边。

那是我离他最近的一次,甚至可以闻到他发间海飞丝的味道。

闺蜜见我整个人都是晕机状态,提醒着:“学长,再近一点,可以揽一下学妹的肩膀,以示团结。”

我冲着闺蜜做灭口的姿势,而这时,简鹏却轻轻地将他的右手搭在我的肩膀上。

那轻轻的一搭,我整个青春都亮了。

06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飞快。

高考、离校,我再一次见到简鹏,是在光荣榜上。

他以校内数学、语文双料状元的成绩,考进上海一家985院校。

我站在光荣榜前,再次与他合照,笑得像一个傻瓜。

整个高三,没有了他的校园,感觉比从前空荡了许多。

每天早晨,我再也没有了盼望与惊喜。

我不止一次幻想简鹏可能会回母校,在校园的某一处和我不期而遇,然而从来都没有。

07

高三这一年,我沉默而努力。

我全部的方向都是上海,能和简鹏同校最好,如果不能,和他同在一个城市也是好的。

最终,我不仅与他同校,且同院,同系。

大学报到的迎新仪式上,我从人群中一眼看到了他。

刚好,他也看到了我。

他乡遇故知,我喜极而泣。

他安慰我:“别想家,有师兄在,随叫随到。”

事实上,我哭是因为只有我自己清楚,为了能够与他同行,我是多么的努力,中间多少次地想过放弃。

而此时此刻,一切都值了。

08

然而,重逢的喜悦并没有维持太久。

就在我依然像高中时代一样,摸索他每天生活学习的轨迹,希望故伎重施,可以和他各种不期而遇时,我才发现,他的身边已经有了她。

她是大简鹏一届的师姐,热情活泼,高挑俊俏。

他们站在一起,真的很般配。

于是,我的初恋尚未开始,就结束了。

打那之后,我尽量绕开他的生活圈,尽力不和他谋面。

因为有些人,不管第多少次再看见,都依然还会心动,还想要拥有。

我,又回归了我的孤独。

09

大二下学期,从老乡那里得知,简鹏和师姐分手了。

我自己也不止一次看到师姐和另一个男生在一起。

于是,默默地替简鹏感到难过,默默地去他同一间教室上自习,远远地跟他去同一家食堂吃饭,匿名寄给他一些老家的特产……

然后,他来找我了。

他很直接地告诉我:“我不是傻子,我知道你喜欢我。收到老家特产的时候,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你。”

再然后,自习课上,他默默坐到了我的身边。

我们开始除了上课,其他时间同出同进的陪伴。

我不会做的题,他三言两语就教明白了。

我的书包,他会自然地挂在自己身上。

知道我爱吃排骨,他就每隔两天点一次。

10

第一次牵手是在一个午后,我们走在校园里,他突然握住了我的手。

那一刻,我紧张得手心里全是汗。

我非常懊恼,觉得自己好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后来我才弄清楚,是高大的简鹏远远看到了师姐和她的新男友。

他,是做给师姐看的。

但那时的我,不愿想太多。

我的紧张和快乐都是真的。

能够和自己少年时就喜欢的人在一起,我愿意收起自己的嫉妒和玻璃心。

他和师姐只在一起了一年多,但我却喜欢简鹏这么多年,我自信可以笑到最后。

11

后来,师姐毕业了。

记得简鹏带着我一起给她送行。

师姐回了老家苏州,还说欢迎我俩去玩。

从师姐的谈笑风生中,我明白一件事:在爱情里,爱得不深的人,最洒脱。

看着师姐的背影消失在视线里,简鹏跟我说:“别介意,每个人对初恋,都会有一份小小的执念。现在,看不见人了,也就放下了。”

我笑着说:“这个我比你懂。因为,你就是我的初恋。”

12

简鹏比我早一年毕业,他留在了上海。

而我也开始了毕业实习。

他在哪,我就在哪儿。

刚参加工作没多久,简鹏就出事了。

晚上和同事一起应酬,同事喝了酒,他开着同事的车送他回家。

结果在路上为了躲避一辆急驰的电动车,撞到了电线杆上。

同事轻微脑震荡,简鹏肋骨折了三根。

那些日子,我不眠不休地在医院照顾简鹏。

我们之间仅限于牵手的感情一下子发展到了要照顾卧床的他吃喝拉撒的亲密。

简鹏万分过意不去,我也努力克服着最初的羞涩不适,把坏事变成我们之间关系突飞猛进的机会。

在二十四小时的贴身陪伴里,同在异乡,不希望父母知情的我们,体会到了相依为命的感觉。

简鹏说:“等你毕业了,咱俩结婚吧。”

那一刻,我感觉无比幸福,老天终于没有辜负我。

他住院一个月,我暴瘦了10斤。

但我很开心。

我终于有机会,和爱的人同甘共苦,接受命运给我们的第一场考验。

13

2019年夏天,我终于毕业。

但简鹏并没有再提结婚的事。

甚至连我们要不要一起租个房子这样的事情,都没有提。

他不提,我就装作一点不在意地和同学合租。

搬家的那天,简鹏忙里忙外,大汗淋漓。

忙完之后,大家一起吃饭时,同学问简鹏:“你准备啥时候把潇桐接走,提前通知我,上海的房租,可不是我一个人承担得起的。”

简鹏说:“放心吧,上海这房价,没有个十年八年的奋斗打底,哪敢动娶媳妇的念头。”

但这只是他的想法。

那时的我,理想很单纯,只要是跟他在一起,有房没房、住在哪里,并不重要。

记得我当时还安慰他:“别给自己那么大压力,我也会努力的。”

是的,大家完全可以站在局外人、过来人的视角,嘲笑、谩骂我的恋爱脑,我的天生备胎体。

但,那时情执不悟,甘愿做井底之蛙,甚至觉得能够做他的备胎都是幸福的。

14

工作后的我,真的很努力。

也不仅仅是为了和简鹏成个家。

我虽然恋爱脑,但也是有事业心的。

尤其是在职场里越久,也就越明白:事业心是可以保护恋爱脑的。

而人生总是有得有失吧,可能是老天看我职场还算顺利,于是,情场给我来了场飓风。

简鹏又跟师姐恢复了联系,在我们准备要结婚的时候。

反正他最后对我的说辞是:“她过得不是很如意,我得去苏州找她。”

而我居然愚蠢地问了一句:“那我们还结婚吗?”

简鹏说:“对不起。”

那一刻,我明白了,什么叫做“被深爱的都有恃无恐。”

师姐如此,简鹏如此。

在这个三角关系里,我,处于食物链的最底端。

15

失恋的我,只做了一件事,去了趟南京的失恋博物馆。

把我2013年买的那台智能手机,存了进去。

那里珍藏着的,是我的整个青春,和那场后来烂尾的恋爱。

最后一次看那些照片,我哭了,也笑了。

作为社会人,我已经没资格把失恋弄得像天塌一样。

工作,比从前还拼命地工作,见了很多人,经历了很多事。

恋爱脑慢慢萎缩,事业心渐渐强壮。

对简鹏慢慢从“想你”,变成了偶尔“想起”。

只是没想到,他还会再联系我。

就在前几天,他给我打电话,上来就是一句:“你还好吗?我不好,很不好。”

17岁的我,听到这一句,也许会瞬间投降,不管内心多么委屈,还是会对他欲罢不能。

但,我已经27岁了。

面对这样渣到令人作呕的电话,我既不愤怒,也不开心,只是很平静地跟他说了一句:“女孩过了27岁,就不好撩了。再见,后会无期。”

是的,我不怪他。

是我曾经的执念和真的喜欢,给了他这样的勇气。

但,那些执念和喜欢,也是有保质期的。

如今的我,已经能够做到挂断电话,立马进入工作状态,就像刚刚只是接了一个骚扰电话一样平常。

16

后来,和高中时代的闺蜜聊起这件事,她说了一句:“你的青春真是喂狗了。”

我想了想。

其实不然。

那些因他而来的强大动力,是真的。

那些情窦初开时,一个擦肩而过就可以带来的狂喜,是真的,而且这辈子也很难再有了。

而那些不可复制的单纯和愚昧,既是真的,也是有期限的。

就像毛姆所说:“很多人会觉得这样不求回报的爱是一种卑微,但我却觉得,这是世间难得的勇敢,因为爱的存在本身就是回报,我因你而雀跃着的心,是你赠予我最宝贵的礼物,或许真正的爱情,就像爬到最高的山巅去靠近月亮,我并不是为了占有月亮,而是为了让今夜的月光印在我身上。”

年少时,觉得可以沐浴他的光芒就很美。

但现在,我终于走出那夜色,活出自己的明亮。

所以,我心中,没有怨怼和后悔。

所以,我想以自己的经历,跟如我一样曾经恋爱脑的女孩说一句:女孩过了27岁,就不好撩了。

这话,对外,是渣男的绝缘体。

对自己,也是一个巨大的暗示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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