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大其词后又赶紧澄清,香港消委会改口了
这戏反转的有点快!
7月15日,香港消委会发布《饮水思源30瓶装水口味、矿物、安全检测》一文,称来自中国内地的百岁山和农夫山泉的瓶装水样本均检出每升3微克的溴酸盐,即0.003mg/L,并称该数字达到了欧盟对用于经臭氧处理的天然矿泉水和泉水的溴酸盐最大限值。
今早(7月16日),农夫山泉直接向香港消委会甩出律师函,直指香港消委会三大错误:适用标准错误、标准判断错误、明显主观误导。并要求香港消委会立即做出澄清,道歉并且消除影响。
下午,香港消委会相关负责人就回应称,已接到农夫山泉代表律师发出的信件,正进行研究及跟进。并赶紧重申,不论月刊文章、新闻稿及其他传讯文件,以至记者会上的发言均清楚指出,全部30款测试样本没发现有害物质超出世卫的相关准则值,所有样本可安心饮用。
这一波三折,反转得的确有点快。所以,究竟发生了什么?
“李逵”与“李鬼”
这年头,如果只看媒体报道的话,真会把人吓死。
看看下面这个香港报道,又是说溴酸盐含量达欧盟上限,又是大量摄入可致呕吐腹泻,损肾脏及神经系统。
看完是不是瑟瑟发抖?
这篇报道的源头,是香港消委会7月15日在《选择》月刊上披露的香港市面上购买的30款常见的瓶装水样本测试结果。
博大精深的中文,为“文字游戏”留下了极大空间。
“达上限”是不是超标?“大量摄入”指多大量?
首先,香港消委会的报告中,开篇第一段就指出——
测试市面上30款瓶装水样本,没发现有害物质超出世卫的相关标准值,所有样本可安心饮用。
其次,本次农夫山泉天然水溴酸盐含量实际检测值为3微克/升,到底合不合格呢?
我查了下世界卫生组织、中国大陆、中国香港地区、美国、欧盟、日本、加拿大等执行的各类饮用水安全标准,
世界卫生组织(WHO)《饮用水质量指南》第4版的标准是:不超过10 μg/l (0.01 mg/l)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执行的标准也是:不超过0.010 milligrams per liter (10 μg/l)
中国大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溴酸盐的限量为≤0.01mg/L10 μg/l)。
欧盟人类饮用水水质法规执行标准也是:不超过10 μg/l。
以上国家、地区溴酸盐安全规定均为不超过10微克/升,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产品为3微克/升,这不是完全在标准以内吗?而且比标准限值低太多。
说农夫山泉百岁山溴酸盐含量达欧盟上限,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农夫山泉的律师函中也解释得很清楚了,被检测的农夫山泉产品为饮用天然水产品,测试结果表格中该产品的成分也明确标注“天然水(深层湖水)”。但在评价时,香港消委会却将其放在“天然矿泉水”序列与不同类产品比较,并适用了欧盟“天然矿泉水”标准。
拿矿泉水的标准去套饮用天然水,这跟拿成人用药剂量给儿童吃有什么差别,不是儿戏吗?
退一步讲,即便是套用欧盟天然矿泉水标准进行评价,即溴酸盐不超过3微克/升,农夫山泉天然水产品的溴酸盐含量3微克/升,也是没有超过欧盟标准的。
没有超过的意思,就是仍然是合格产品。任何标准只有“合格”或“不合格”。香港消委会所谓“达到上限”的说法,被农夫山泉斥责为“明显故意错误,有意误导”。
抛开剂量谈毒性都是耍流氓
最引起恐慌的是那句——“大量摄入可致呕吐腹泻,损肾脏及神经系统”,对品牌来说杀伤力相当大。
溴酸盐这个化学名词,很多消费者都不太了解,它是饮用水在经过臭氧消毒处理过程中,臭氧与天然存在的溴离子反应生成的一种副产物。溴酸盐在国际上被定为2B级的潜在致癌物。所谓2B类致癌物是指那些对人类可能致癌的物质,也就是人类致癌性证据不足。这个等级实际上低于评级为2A类的新鲜红肉,培根火腿这样的加工红肉制品甚至是1类致癌物,都比溴酸盐高。
更别说在各种科技与狠活的陪伴中长大的我们都知道,抛开剂量谈毒性就是耍流氓。
那究竟多大算“大量摄入”呢?
香港消委会引用的是纽约州卫生部关于饮用水中溴酸盐文献原文的一半,原文是这样的:
Some people who ingested large amounts of bromate had gastrointestinal symptoms such as nausea, vomiting, diarrhea and abdominal pain. Some individuals who ingested high concentrations of bromate also experienced kidney effects, nervous system effects and hearing loss. However, these people were exposed to bromate levels many thousand of times the amount that would come from drinking water at its standard.
(简单粗暴翻译如下:一些摄入大量溴酸盐的人会出现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一些摄入高浓度溴酸盐的人也出现了肾脏影响、神经系统影响和听力损失。然而,这些人暴露于溴酸盐的含量是饮用水标准中含量(美国标准为10微克/升)的数千倍。)
也就是说,溴酸盐要超标摄入饮用水标准的“数千倍”才会引发后果。
农夫山泉瓶装水中确实含有溴酸盐,但只有3微克/升。如果想要引发溴酸盐“中毒风险“,你需要喝多少呢?答案是:80000-166666升。并且你还要全部吸收其中的溴酸盐,不能随着水排出去。这可能吗?
对这种文字游戏,国人也是身经百战了。
医学界有句话——世间万物皆有毒性。任何外源性的物质只要剂量足够,均可以称为毒物。
比如食盐,一次性服用15~60克就可以损害人的身体健康,一次性服用200~250克,就可以因为其吸水作用和离子平衡紊乱而引起死亡。
有人会说水没有毒性,但事实上一次性饮用过多的水会导致机体缺钠从而造成水中毒。
还有关食物相克的一个传言说,虾蟹不能与富含维C的水果同食,否则会引发“砒霜中毒”。但有专家表示,成年人砒霜的经口致死量约为100~300mg,按最低的100mg计算,其中含有砷元素75mg,要想达到这个量,需要一次吃下300斤虾。
击败谣言的只能是真相
不可否认,香港消委会和媒体监督,一直是推动食品安全的路上的关键的力量。
也正是如此,消委会和媒体也更要谨慎再谨慎,用专业知识去做专业的事,对自己产出的报告和报道负责。
历史上的食品安全事件“翻车案”也不少见,比如著名的“纸包子”案,就是某电视台工作人员从头到尾导演的,最终以专题片《纸做的包子》播出,引起了很大反响,然后“翻车”。
还有去年的315“淀粉肠”事件,称调查的几家“都是用的鸡肉和鸡骨泥,用鸭肉则更便宜,大部分都是淀粉。”但这篇报道自始至终未明确提出,具体是哪些生产厂家在淀粉肠中加入鸡骨泥,这在行业内是否又是普遍现象。
好在消费者的眼睛是雪亮的,上演了“淀粉肠保卫战”的感人一幕。
眼下,食品消费市场因为油罐车、老鼠头风雨飘摇之际,大家的食品安全神经都挺敏感的,真禁不起一点“文字游戏”的“拨弄”。
而企业和品牌也同样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一个有倾向性的词汇,可能就是一个品牌倒下的当头一棒。
农夫山泉与香港消委会这件事结局走向,目前还不得而知。最新消息是,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致电香港消委会,其工作人员表示,相信总部有关注到农夫山泉的回复,但还需要整理讨论一下。
当然,击败谣言的只能是真相,而法律是最好的武器。
就像此前被“网暴”三个月后,农夫山泉打破沉默,5月20日在其官方账号一口气汇总公布了20条谣言信息,并就相关内容报案并起诉一样,这才是保护自己的最好方式。法律会对真相下定论。
我们也期待香港委员会正面回答农夫山泉的问题,真理越辩越明,也是对消费者最大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