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北市决定顺时中 黄珊珊:依中央4指引公布疫调足迹
针对外界质疑不公布疫调足迹,北市副市长黄珊珊表示,中央在5月15日有规定足迹公布标准,由于现在是三级警戒,最近的案例大部分都没有到访太多公共场所的足迹。而根据中央标准,公布疫调有4个原则,必须是公共场所、可能接触到不特定对象、停留时间超过15分钟以上、有防疫需求需要做提醒的。此外,中央也规范,必须是开列案号的案例才可以公布。
台北市政府30日下午3时30分召开防疫记者会。针对足迹公布原则,黄珊珊指出,中央5月15日有规定,公布疫调标准有4个,第一是公共场域,第二是可能接触到不特定对象,第三是停留时间超过15分钟,第四是有防疫需求需要提醒。
黄珊珊公布一例大安区耳鼻喉科医师确诊案,为案14797,他于6月14日接种疫苗,6月16日出现发烧症状,6月23日就医采检确诊;这段时间北市有请教中央,台北区管防疫医师认为,耳鼻喉科医师看诊时有做防护,病人也有,这200人不用居家隔离,只要自主健康管理。
不过,黄珊珊说,这位医师还有100多位病患没有快筛,希望能尽速跟他们联系,出来快筛。
后续在媒体提问时,黄珊珊也补充,公布疫调的规范是中央规定,最重要是有防疫需求才须公布,「如果有地方是特定地点,如住家、公司,这都不需要公布」,标准都是按照中央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