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一男一女隔离外出「遛达3小时」才回家!台北市府抓到开罚了
台北市5日传出有一名居家检疫的袁姓男子、居家隔离的彭姓女子未遵守规定趴趴走,台北市政府卫生局7日祭出罚则,虽然袁男已于6日解除居家检疫,但警方提供调阅监视器及相关事证,仍于7日约谈他,并处以1万元罚锾;另外,彭女尚在隔离,经查证属实将依规裁处6万元罚锾。
袁男被要求居家检疫,但日前被发现违规擅自外出,跑到朋友家聊天,过了半个小时才回家,防疫手机事后才通报。另一名列管隔离的彭女也违规外出,坐朋友的车到新北市中和聚会,又回到台北市的卖场采购,外出期间防疫手机都没有通报,在外遛达3个小时才回家。
台北市议员陈炳辅痛批,防疫视同作战,若民众无视隔离禁令到处跑,造成其他人、防疫单位的困扰,若不幸引发社区感染,后果将不堪设想,根本是「蓄意杀人」!
针对6日有媒体批露,台北市有居家检疫、居家隔离的民众未依规定趴趴走,其中袁姓男子已于2月6日解除居家检疫,依据警方提供的调阅监视器及相关事证,仍于2月7日约谈他,并依法裁处1万元罚锾。另外,彭姓女子仍在居家隔离中,已由台北市政府卫生局、台北市警察局及台北市健康服务中心访视约谈,经查证属实依规定裁处6万元罚锾。
依据中央疫情指挥中心公布,自2月6日起,中港澳入境之旅客须居家检疫14天,期间均由民政体系每天关怀1次,并不得外出。依规严重特殊性传染性肺炎确诊个案之接触者也须居家隔离14天,期间由卫生单位每天关怀2次且不得外出,并用智慧科技针对居家检疫及居家隔离者进行定位。
台北市卫生局表示,违反居家检疫者,依传染病防治法第58条规定「自感染区入境、接触或疑似接触之人员、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采行居家检疫、集中检疫、隔离治疗或其他必要措施」,如有违反可依规定处新台币1至15万元罚锾。
违反居家隔离者,依同法第48条规定「主管机关对于曾与传染病病人接触或疑似被传染者,得予以留验;必要时,并得令迁入指定之处所检查、施行预防接种、投药、指定特定区域实施管制或隔离等必要之处置」,如有违反可依规定处6至30万元罚锾。
卫生局呼吁,符合居家检疫、居家隔离及自主健康管理之民众,应确实配合防疫政策相关规定,期间若有发烧(≧38℃)或出现呼吸道症状,可拨打防疫专线1922由北市卫生局安排就医。如违反规定者,将依传染病防治法严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