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费纠纷基市府败诉 基市府:与续约无关

2022年在天外天暂置场曾有1.5万吨的垃圾焚化底渣堆置,基隆市政府与永盛公司也针对该批底渣的垃圾处理费发生纠纷,今年一月基隆地院宣判,裁定市府应支付垃圾处理费。(张志康摄)

在2021年间,永盛公司垃圾焚化灰渣最终处置场因为正在进行设备整修,暂停处理基隆市政府交付的底渣,但双方为了该批灰渣的处理产生分歧,经基隆地院审理终结,认定市府败诉,须全额支付垃圾处理费。基隆市政府6日表示,这次的诉讼是前市府作为,且与市府不与永盛续约无关。

这起诉讼的起源是永盛公司与基隆市政府于2004年签订一般事业废弃物最终处置场的BOO契约,到2021年间,因为永盛公司的最终处置场因应环保法规变更,进行设备整修,暂停处理垃圾焚化灰渣。市府环保局只能将总数达1.5万吨的灰渣暂置在天外天暂置场,2022年永盛公司也就在现地处理堆置的垃圾灰渣。

2022年9月,这批堆置的垃圾灰渣在基隆市议会引起议员强力质询,10月市府向永盛公司提出「天外天掩埋场暂置区之底渣分选再利用计划书」,永盛公司找来环保署许可的测定机构,进行环境溶出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规范。2022年11月,便将这批底渣使用于天外天掩埋场紧急暂置区路面改善工程上。

到了2022年12月27日,永盛公司向基隆市政府请求该批垃圾灰渣的垃圾处理费,市府则是要求永盛公司先行支付305万余元的回馈金,待2023年1月该公司支付了回馈金后,市府却迟迟未支付该笔处理费。

2023年3月基市府会勘时,发现现场有许多粒径超过20mm的杂质,认为永盛公司该批底渣未处理妥当,因此暂停将垃圾处理费拨付给永盛公司。

经基隆地院审理后,法官认为永盛公司已委托环保署核可的公司进行底渣的采验,当时检测符合规定,且依约支付回馈金,当然可向市府请求垃圾处理费。至于市府在事隔数月后才进行二次检验,且再生粒料下方本来就有掩埋物,无法排除有天气、人为因素,导致杂质混入,故判处基隆市政府败诉。

基隆市政府表示,这次的诉讼发生于前市府时代,因为在议会引发诸多争议,因此市府要求环保局检讨并审慎处理。环保局为求谨慎才进行二次检验,才会暂停拨付垃圾处理费。

至于后续,市府表示尊重法院判决,并不再上诉,后续将依法及相关程序给付永盛公司该笔委托处理费。不过在此同时,基隆市政府也强调,这次的诉讼主要是双方在契约期间执行业务之履约争议,与2023年7月16日合约到期后与永盛公司续约与否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