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眷村遭泼漆「求偿被判败诉」!台中市府将研议后续处理

▲彩虹眷村外墙先前遭到毁损。(资料照/记者白珈阳摄)

文/中央社

台中知名景点彩虹眷村,111年遭负责维护的彩虹文创公司以油漆覆盖部分墙面,市府提告求偿日前一审败诉。市府表示,对判决结果表示尊重,将研议后续处理方式,维护大众权益。

位于台中市南屯区的知名景点彩虹眷村,由黄永阜自民国97年间开始,因闲暇而拿着画笔彩绘房舍与围墙而成,绮丽具特色的绘画让他获得「彩虹爷爷」封号,黄永阜于今年1月间以101岁辞世。

负责彩虹眷村维护的彩虹文创公司负责人魏丕仁,于民国111年7月30日带领员工,以油漆覆盖17面墙面彩绘。经在场保全发现通报警方到场,将魏丕仁等人逮捕送办,事后中市府向魏丕仁等人提出刑事毁损告诉,并求偿新台币150万元修复费用。

▲彩虹眷村外墙先前遭到毁损。(资料照/记者白珈阳摄)

民事部分,经台中地院审理后,法官认为,魏丕仁等人于彩虹眷村认养期间,确实已进行建物地面墙面破损掉漆维护、地面破损使用、美化等营缮工作,虽于认养期间即将届满前,有将部分彩绘作品以油漆涂抹覆盖行为,但并未导致建物外观价值较认养前减损,难认有不法侵害市府所有权情形,日前判处市府之诉驳回,可上诉;刑事部分,法院仍在审理中。

中市府今天透过文字稿表示,111年台中市彩虹村遭人以油漆覆盖导致无法开放参观,中市府为捍卫公有财产及民众权益,对破坏者彩虹文创及员工提起刑事及民事诉讼,并求偿150万元,19日民事诉讼由台中地方法院宣判驳回。

中市府表示,彩虹村建物及土地为市有财产,附着在墙上的彩绘画作也是不动产的一部分,同样属于公有财产,对于民事诉讼判决结果表示尊重,市府将研议后续处理方式,以维护大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