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清德16年前称羁押伤害人权、轰押人取供 主张检调有证据就起诉
▲陈水扁晒出与柯文哲昔日合照,手拿「坚持」两个大字的书法。(图/翻摄自Facebook/陈水扁)
记者陶本和/台北报导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身陷京华城弊案,遭北院裁定羁押禁见,并移送土城台北看守所;民众党则指控总统赖清德的领导,是「党检一体」的新威权体制,重创司法信任。回顾2008年,马英九时代的特侦组向法院声押前总统陈水扁时,当时面对弊案的民进党秉持保障司法人权、坚持侦查不公开二大原则,而时为民进党团干事长的赖清德则表示,羁押是伤害人权的,他认为检方若有证据可以直接起诉。
过去强调「清廉」、「改革」形象起家的柯文哲,曾大力批评政商关系、财团拿刀叉吃人肉;不过,历经10年起落,随着京华城等弊案爆发,柯文哲也开始被发现跟财团的关系纠葛不清。
面对柯文哲所深陷的弊案,民众党将此定调为政治追杀,民众党紧急应变小组召集人、立委黄国昌8日在记者会上表示,赖清德领导的「党检一体」新威权体制,重创不仅是柯文哲的个人清誉,还有人民对司法的信任。
黄国昌表示,要捍卫的不仅是柯文哲清白与程序正义,更要发出怒吼的是,由赖清德领导的「党检一体」新威权体制,对台湾公平正义、对人民司法的公信力造成无比创伤。
▼总统赖清德。(图/总统府提供)
至于赖清德对此案的态度,他日前接受媒体访问时则维持一惯基调。他表示,身为总统,对于任何司法案件,不宜对个案表达态度,但原则是,不分党派、不问何人,只要违法就鼓励检调单位依法查办、勿枉勿纵。
不过,如果把时序拉回到16年前的2008年11月,当时马英九政府的特侦组,向法院声押前总统陈水扁。当时属在野党的民进党,对于扁案则是秉持「保障司法人权」及「坚持侦查不公开」两大原则,并且强调司法机关应该注意程序正义、司法人权,不应该「押人取供」作为侦办手段。
当时的赖清德则是担任民进党立院党团干事长。那个时候的赖清德对于「扁案」则表示,羁押是伤害人权的作法,应该是司法的最后手段,检方如果有证据可以直接起诉,社会大众不会有意见,但政府却不顾程序正义,押人取供,污辱陈水扁。
至于时任的民进党文宣部主任郑文灿则表示,司法机关以庞大的人力、物力投入侦查,假如不能穷尽所有证据调查,就贸然采取羁押作为侦办的手段,将使社会各界怀疑司法公信力?他表示,如以羁押作为手段,司法单位有义务对社会清楚说明理由何在。
★未经判决确定,应视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