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清德要务实「返核」

(图/本报系资料照)

台湾电力系统已陷入泥沼。除非台湾经济衰退,否则台电若不采取「非常措施」,未来几年台湾陷入限电与分区停电的窘境几乎已不可避免。「非常措施」包括增加「需量反应」核准的额度,也就是台电花钱向大户买回电力使用的权利与扩大「可停电力」的执行面;道德劝说用电大户,启动自有之紧急发电机供电,减少对电力系统的依赖,但这些措施都会影响工业正常生产。这一切,都是因为错误的非核家园政策造成。

台湾「返核」首要为延长核三、核二与一厂使用执照。考虑行政程序、管制法规的执行、与燃料采购所需的时间,5年内应该可以上线供电。再来为核四厂的商转,让台电近3千亿的投资发挥效力,缓和台电破产的财务危机。四座核电厂的上线,每年可以提供600亿度的无碳、价格平稳的基载电力。长远之策为推动引进小型模组化反应器,纳入2050年碳中和的路径图。

「返核」不是将核能电厂恢复运转与完成商转就完事了,核废料是已经存在的问题,核废料粗分为低阶核废料和用过核燃料,2025年以后不论是否使用核能,这些核废料都得处理。过去政府曾拟订策略解决核废料,但解决核废料问题等于搬走发展核电的绊脚石,民进党为推动非核家园,对解方置之不理。

世界上使用核能的国家,大都已有低阶核废料最终处置场,既然别的国家都可以解决,为什么台湾不行!赖清德就任后,不论是不是「返核」,都应该严肃面对核废料处置的议题。

即使赖清德有意「返核」,但目前政治运作模式,提供基本教义派的环保团体与既得利益者介入阻扰的机会。为了「返核」顺利执行,新政府可考虑以新的架构运转核电厂,具体的做法包括透过采购法招标,将4座核能电厂以ROT交给民间公司经营,得标者除依投标文件逐年支付台电公司权利金,亦需支付核一、二、三厂延役改善工程,以及核四厂商转所需之投资。

投标者须寻求与国际核电厂运转绩优电力公司的合作,最好是合资。得标后,民间公司透过合约委由台湾电力公司核能部门执行电厂运转与维护的日常作业。民间公司负责电厂营运的决策,责成台电公司核能部门执行,两者均接受原能会依法规的管制与督导。核电厂后端核废料与拆厂处置费用,依政府法规收取,存入「核电厂后端营运基金」。

核电机组发的电力可采IPP模式,台电公司以约定的价格收购。民间公司有权依无碳电力的市场价格,采用再生能源发电业的模式,将无碳电力由台电代输,直接卖给企业,有效的降低碳足迹并增加产品竞争力。

这个架构优点包括,民营公司取得核电厂经营权后,投入修缮资金、后续工程的进行,可不受预算法与国家采购法的限制,大幅缩短流程,有效掌控工期,提升效率与品质。台电公司依合约逐年收回核四厂3千亿的投资,运转中已完全折旧的核电厂将成为资产,可解决财务困境。

新架构中ROT招标、IPP售电给台电、台电代输电力以及台电接受委托操作电厂等事宜,都有先例可循或正在执行中。方案潜在投资人包括,国外大型能源投资集团、国际核电厂运转绩优电力公司亦可能是投资者、国内对无碳电力有需求大型电力用户集资。民间公司用ROT、IPP售电、大企业供电合约可以获得融资,核电厂延役与核四的商转与日后的营运亦代表着极大的商机。

对台湾而言,「返核」是一石四鸟之计,也符合国际能源使用最新趋势,但新政府须有妥善规画。(作者为国立清华大学工程与系统科学系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