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白立委过半 让宪政回常轨
(合成图/本报系资料照)
产生最强总统候选人的「蓝白合」尚未成形,但国民党为了礼让民众党,已决定3个立委选区不提名。不仅如此,日前已有民众党立委参选人为国民党参选人站台,显示立委选战中的蓝白合已然展开。其实,这才是在野党追求政党轮替的务本之道。
我国宪法明定政策决定的运作中心实际上是立法院及对其负责的行政院。故为了实现政党轮替,个别在野党或在野联盟,应把能赢得立院过半数的席次看得比谁较能当选总统还重要。
奥地利宪法规定总统由公民直选产生,总统任命总理无须经国会行使同意权,这项规定和我国宪法相同。然而,奥地利总统只会任命国会过半数席次的政党或联盟提出的总理人选,且总理提出的内阁部会首长人选,总统也一概任命。
虽然奥地利总统是直选产生,但实施被我们称为「内阁制」的「议会制」,学术界通称为「议会内阁制」,是为了强调这应是「议会的内阁」而非「总统的内阁」。所以,我们重视总统大选尤甚于立委选举,原因就在误以为我们是「总统的内阁」制。
我国宪法本文建构的政治体制原为「修正式内阁制」,修宪后的现制则效法法国第五共和的「半总统制」或「双首长制」。法国直选的总统任命总理无须经国会同意,国会议员也不得兼任内阁部会首长,我国宪法亦如此规定。但法国总统任命的总理必是国会多数党或多数联盟所支持的政党领袖。
1958年法国进入第五共和迄今,发生过3次总统和总理分属不同政党的「左右共治」,反映出总统遵守议会民主制的宪政文化。我国宪法明定最高行政首长的行政院院长及内阁首长,对总统公布法律和发布命令具有「副署权」,且行政院要对立法院负责,这本是议会内阁制的核心精神。但民众党总统参选人柯文哲却把联合政府当政见,显然把行政院当成了「总统的内阁」。
《宪法增修条文》第3条第2项规定了行政院对立法院负责的3种方式,其中第3种为立法院可对行政院长提出「不信任案」。因此,总统任命的行政院长若得不到立院中获半数席次的政党或政党联盟之信任,可经全体立委1/3以上连署,对行政院长提出不信任案。而表决若有全体立委1/2以上赞成,行政院长应于10日内提出辞职,并得同时呈请总统解散立法院。
明年立委选举结果很可能无政党能拿下过半数席次,但若蓝白合作赢得过半数席次,就可依上述规定迫使总统回归宪政常规,任命立院多数联盟推举的行政院长人选。那时新一届立院成立才3个多月,新总统应不敢违背新民意,而这也才是合乎宪法的政党轮替。(作者为民主文教基金会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