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綠明定農再基金上限最高4500億 農業部:違反財政紀律法
农业部代理部长陈骏季表示,修正条文增订固定经费额度违反财政纪律法规定,强调农业部会遵循行政程序向行政院争取经费来拨补。记者李柏澔/摄影
中央主管机关为推动农村永续发展及活化再生事项,现行「农村再生条例」设置农村再生基金1500亿元,并于10年内分年编列预算。今天立法院审查朝野立委提出的「农村再生条例」修正案明定经费上限最高4500亿。农业部代理部长陈骏季表示,修正条文增订固定经费额度违反财政纪律法规定,强调农业部会遵循行政程序向行政院争取经费来拨补。
今天立法院经济委员会审查立委张嘉郡、杨琼璎、邱议莹等人拟具「农村再生条例第二条及第七条条文修正草案」案及「第十五条条文修正草案」案。主要修正基于农村再生基金即将用罄,因此提案由原本应设置农村再生基金新台币1500亿元分别调整至3600亿元及4500亿元,以办理农村再生计划的整体环境改善、公共设施建设、个别宅院整建、产业活化、文化保存与活用及生态保育支出等。
然而根据「宪法第70条」规定,立法院对于行政院所提预算案,不得为增加支出之提议;另根据「财政纪律法」规定,中央政府各级机关、立法委员所提法律案大幅增加政府岁出或减少岁入者,应先具体指明弥补资金来源,以及不得增订固定经费额度或比率保障。
陈骏季受访坦言,立委所提修正案明定经费上限,违反财政纪律法规定,农业部会循相关行政程序来和行政院争取年度经费的拨补,争取到的额度再到立院审议,这样才是比较正办的方式。
根据农业部统计,农再基金1500亿元业于2010年完成基金经费拨补,截至2024年2月底基金余额还有49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