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财政纪律法 财部委婉拒绝

财政部。(图/记者陈韦帆摄)

记者吴静君台北报导

国民党立委曾铭宗等人提案制订财政纪律法,但是财政部给予软钉子婉拒,财政部认为,财政纪律法草案部分条文,在预算法财政收支法划分法都有规范,担心财政纪律法如果重复规范,恐怕有法律竞合问题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明(7)日将审财政纪律法草案,财政部长苏建荣将赴立法院备询

财政部报告显示,综观「财政纪律法」草案共分5章条文计23条,除第1章总则、第4章罚责及第5章附则的一般性规范。

其中第2章「财政收支」中第5条经常门岁出岁入保持平衡、第7条增加政府支出或减少收入,应指明弥补资金来源、第10条预算案审议,应注重支出增加、收入减少原因债务清偿规划、第12条岁入大幅短收,应追减岁出预算抵补差短等规定

财政部表示,现行预算法及财政收支划分法均有相关规范,如重复规范,恐生法律竞合疑虑。

财政纪律法里,第3章「预算赤字及债务」中第17条有关政府预算债务未偿余额不得超过前3个年度平均未偿债务余额的规定。财政部认为,这恐限制政府透过举债因应经济情势,采行反景气循环财政政策提振经济的作为,宜审慎斟酌。

财政部强调,我国的财政状况有逐年改善迹象中央政府总预算连同特别预算赤字占国内生产毛额(GDP)比率,从98年度3.4%降至106年度的0.1%;中央政府一年以上公共债务未偿余额占前3年度GDP平均数比率,由101年底高峰36.2%逐年下降至106年度 32.1%。

另外,整体地方财政104年度首见剩余117亿元,105年度及106年度也分别剩余41亿元及98亿元。

财政部更引述瑞士世界经济论坛(WEF)日前发布的「2018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我国在140个受评比经济体中排名第13,其中「总体经济稳定」排名居 冠,主因正是我国政府债务占 GDP 比率项目位居全球第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