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财划法仓促修法?财部次长:行政、立法处需沟通

财政部进一步表示,财划法修法宜审慎规划,充分讨论再行推动,唯有缩小歧见、凝聚共识才有利修法。如未获共识,即贸然要求中央大幅增加释出财源,不仅危及中央财政稳健,也使中央丧失调剂地方财政盈虚与推动各项重大建设及社会福利政策之能力,反而对国家不利,绝非全民之福。

鉴于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应兼顾事权及支出划分,如仅要求中央大幅增加释出财源,未同步确认地方实际需求,将造成地方政府享有财源大于其岁出之不合理情形。经试算,国民党团版本有14个地方政府修法后获配财源(中央统筹分配税款与一般性补助款)超过其岁出,恐造成地方政府不需积极财政努力,甚有消化预算而致支出浮滥之虞;又各地方政府获配财源虽有增加,惟相互间差距悬殊,也将引起纷争。

近来中央对地方财政支援除中央统筹分配税款外,另搭配一般性及计划型补助款挹注地方财源,自103年度5486亿元,逐年成长至114年度之1兆151亿元,整体地方收支由101年度差短589亿元逐步改善,112年度整体賸余更达648亿元;此外,整体地方政府长期债务比率由103年度高峰5.6%,下降至112年度3.7%,其中较为外界关注之县(市)财政,其债务改善情形更为明显,103年度至112年度债务余额减少约487亿元,显示目前地方财政并无出现不足而须立即改善的情况。

周二送出财委会版本系以立法院国民党党团(国民党团)版本为主,以114年度中央政府预算案数推估,国民党团要求额外释出6612亿元,加计现行统筹税款、一般性及计划型补助款,拨给地方财源计1兆6764亿元,而中央法律义务支出已达1兆8144亿元,可用于与发展相关之财源仅剩1157亿元,中央收支已无弹性,将严重冲击中央施政及财政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