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指控原民台綁標 原文會:不實指控

国民党立委王鸿薇、廖伟翔今指出,原民台113年度1亿2千万艺文劳务采购案有绑标争议。财团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业基金会(原文会)指出,此为不实指控,相关程序皆依照法令规定办理,绝无绑标。图/撷取自财团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业基金会网站

国民党立委王鸿薇、廖伟翔今指出,原民台113年度1亿2千万艺文劳务采购案有绑标争议。财团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业基金会指出,此为不实指控,相关程序皆依照法令规定办理,绝无绑标。

原文会说明,「经典迷你剧集-远洋时代摄制与行销」艺文劳务采购案,以公开招标方式执行,本案于113年8月8日至9月9日上网公开招标,采购预算为新台币 123,850,000 元。依业界惯例于113年8 月23日办理「公开征案说明会」,并秉持公开透明原则,于会中向各与会厂商进行说明与双向问答。

原文会指出,本案为积极落实原住民族语言发展法第23条之规定,并希望透过影像媒介,体现原住民族的诠释权及主体性,并创造原住民族与台湾社会及国际社会之间的对话平台,基于本案攸关原住民族文化题材与议题,考量评选委员需拥有原住民族议题研究、族语文化及影视传播等专业素养,爰依专业组成相关评选委员。

有关采购及金额方面,原文会表示,王委员、廖委员所指控的69万采购案是「109 年度委托制作迷你剧集剧本」劳务采购案,其采购标的为委托制作剧本,并有关 109 年委托制作经典迷你剧集剧本劳务采购案系以限制性招标委托办理,依中央机关未达公告金额采购招标办法第 2 条第 1 项第 2 款规定,其程序无成立采购评选委员会,自无所称评审名单。

原文会表示,而另所称1亿2千万之采购案为「经典迷你剧集-远洋时代摄制与行销」艺文劳务采购案,其采购标的为摄制与行销,公告招标文件之采购需求为远洋渔业为背景,并无指定、限制剧本内容及其创作。又前述两案为不同之「独立」采购案,其采购目的、采购程序皆不同,王委员、廖委员所指控涉嫌数字不当连结显非事实、自无重复采购之说,更无绑标。

原文会指出,基金会于第一时间成立采购工作及审查小组就本案进行综理审查及咨询,另收受主管机关原住民族委员会调查报告,本案仍于采购程序中,相关文件及内容应予保密,基金会为审慎查察,本于毋枉毋纵原则,后续仍将依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原文会指出,有关王及廖两位委员所指控原文会执行长任职立法委员团队助理一员已为12年前之陈年往事,且非仅任单一政党、单一立法委员之助理经历,前后协助过的原住民立委,包括「国民党」全文盛委员、「国民党」简东明委员、「亲民党」林正二委员及「无党籍」瓦历斯.贝林委员。又「109 年度委托制作迷你剧集剧本」劳务采购案时任承办人亦非所指控之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