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醉逆向超速撞死人判11年刑 嫌上訴今稱「上吐下瀉」沒法來

男子李东运去年酒驾、逆向且超速撞死老翁,未与死者家属和解,新北地院国民法官庭认定李违反刑法以他法致生道路往来危险因而致人于死罪,判11年徒刑。李针对量刑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行准备程序,但律师表示李上午上吐下泻,无法来开庭。

律师表示,李东运(24岁)希望以350万元与死者家属和解,计划每个月还1万5千元至2万元;告诉代理人向法官说,这是第一次听到对方想要和解,会将此讯息转告被害家属。

李东运去年1月25日晚间11点在芦洲某会馆聚餐后酒驾,载王姓乘客沿新北市五股区新五路3段往泰山方向行驶,行驶时不仅闯红灯,还一路以时速90公里超速且逆向、骤然变换车道。

李开上高架桥后仍超速且逆向行驶,随后与黄姓男子驾驶的车辆对撞,黄死亡,王姓乘客也受有多处内脏撕裂伤并腹内感染等伤害。

警方检测,李东运酒测值达每公升1.088毫克。新北地院审理时,李以要照顾中风父亲为由求处轻判,检察官主张李不仅酒驾,还在路上超速、逆向而撞死人,也对死者家属造成极大伤害,求处12年至14年有期徒刑。

死者妻子表示,家里顿失重要经济支柱,也对全家人身心造成剧烈影响,且李东运从没道歉、也未达成和解,态度冷血,她每每想到李的态度就非常难过。国民法官庭根据行车纪录器、路口监视器画面,发现李驶入新五路2段前还有等红灯,且当时路口有行进方向标示、路面也有「慢」字,李显然知道自己逆向,但仍执意继续逆向、超速,有造成公众往来危险主观犯意。

一审审酌李东运喝酒后仍开车载王姓乘客,罔顾其他用路人与乘客安全,更使被害者家属心理莫大悲痛,且他还有妨害秩序、伤害、贩卖毒品等前科,判他11年徒刑。

李东运认为刑度太重,上诉二审,但律师今表示李「上吐下泻」,无法到庭。因死者的妻子、子女在一审时声请诉讼参与,高院法官表示审理时也有必要通知他们出庭,谕知2月13日审理。

※ 提醒您:禁止酒驾 饮酒过量有碍健康

男子李东运去年酒驾、逆向且超速撞死老翁,未与死者家属和解,新北地院国民法官庭认定李违反刑法以他法致生道路往来危险因而致人于死罪,判11年徒刑。李针对量刑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行准备程序,但律师表示李上午上吐下泻,无法来开庭。示意图(与本案无关)/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