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上班中途想爱爱 闯房脱她裤遭打枪8次 硬上下场惨了

老公上班中途想爱爱 ,闯房脱她裤遭打枪8次,硬上下场惨了 。(达志影像)

一名人夫去年8月某日晚间,见妻子小美在房间内睡觉,竟直接闯入强行想爱爱,却当场遭到拒绝,他竟直接想脱下妻子裤子并将手伸入下体指侵,但小美连喊8次的「我不要、我不喜欢」,还录影搜证,但丈夫根本不理,还是想办法要硬上,直到员工喊他后,才收手离去,妻子一怒下提告,但人夫强辩只是想「测试」妻子生理反应,法官审理后,认为丈夫不尊重妻子性自主权,依强制性交未遂罪判1年10个月,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该名人夫于民国110年8月4日18时许,在住处向妻子小美求欢,但遭到小美拒绝,人夫一怒欲强行脱掉小美裤子,还直接将手伸进裤子内,抚摸臀部及阴部,但因小美不断挣扎、反抗,丈夫才作罢离去,小美一气之下不甘受辱报警提告。

根据小美控诉,当时她在睡觉,丈夫一进房间直接就压在身上强行脱她裤子,还将他的手指头伸进我的臀部直接插到肛门,接着又进行指侵,当时她非常的不舒服,至少讲了8次「我不要、我不喜欢」共达8次,然后他发现我在录影,仍继续压在身上脱裤子,当时她一直大呼小叫,最后是因为丈夫员工叫他,他才出去。

人夫坦承妻子确实表示不要,但他仍想强行脱掉妻子之裤子,但因妻子紧拉裤头,所以直接将手伸进裤子内抚摸之臀部及阴部,但否认有何强制性交未遂罪嫌,辩称:我只是要测试,没有要与乙女为性行为,只承认犯强制猥亵罪。

法官审理后认为,丈夫自称夫妻俩有约时间行房的习惯,可以口头询问妻子的意愿即可,但却无视妻子数度表示不要,仍企图脱裤子、伸手抚摸臀部及下体,不尊重配偶的性自主决定权及基本人权,造成女方心理受创,且犯后否认犯行,未见悔意,至今仍未获得妻子谅解并达成和解,依强制性交未遂罪判处1年10个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