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乳房变形 3个孩子的爸声请离婚

乳房示意图。(图/达志影像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澳洲坎培拉(Canberra)日前发生一件离奇的离婚诉讼案,一对结婚近40年的夫妻,离婚原因竟是丈夫不满妻子的乳房变形,不过最后法官认为,女生身体缺陷并不足以够成离婚的理由,因此判男方须将财产分给女方

根据外媒报导,男主角向法官表示,两人在1972年时结婚,不过妻子用尽各种理由避免行房,婚后第2年因妻子怀孕,才第一次看到她的乳房,发现她身体上的缺陷。

男主角还说,这个婚姻注定会失败,财产也不会分给她,「如果当初有看到,我才不会娶她」;在1999年时,已自行结束夫妻关系,打算等3个孩子长大再向法院声请离婚;虽然在1975年和1999年有发生过性关系,但那只是「偶然」。

女方则表示,「我们是很亲密的朋友」,做很多事都在一起,不管结婚或离婚都没有差别。

但法官发现,夫妻2人的说词内容有出入,而且接获的消息指出,这对夫妻在2002年提交纳税申报,甚至到2007年时,还使用同一张信用卡、睡同一张床;最后法官认为,女生的身体缺陷并不足以够成离婚的理由,因此判男方须将财产分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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