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集/賴總統自詡「守護憲政」 卻造成社會對立

赖清德总统。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二○一五年八月四日,监察院通过弹劾当时台南市长赖清德。主要是因赖清德经台南市议会合法邀请,却以当时台南市议长李全教涉贿选案,除非李案获司法厘清,否则不进市议会。如今,赖清德总统又以此次国会通过的修法「扩权、违宪」为由,暂不赴立院国情报告,让人充满「既视感」。

赖清德首开地方自治史「官员集体不进议会」之例,最后遭申诫处分。监察院弹劾理由,认为他违反地方制度法,直辖市长开会时就「特定事项」对议会有「列席说明」义务,且破坏民主与法治原则,侵害宪政体制。

当时监察院还提到,所谓行政权对立法权负责,并非指赖清德对李全教个人负责,而是他身为台南市长,具有行政官署地位,必须对台南市议会负责;地方自治团体首长不列席临时会与定期会之行止,显逾越宪法与地方制度法规范地方自治团体首长行政权之基本界限,并将地方立法权架空,动摇民主社会基本核心价值。

虽然赖清德以「耻与贿选嫌犯为伍」拒入议会,看似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但当时李全教尚未经判决有罪定谳,也还未经解职,监察院认为自不得单以李全教涉案尚担任议长之位为由,作为违反地方制度法之借口。

尽管最后因弹劾遭申诫处分,并未影响赖清德的仕途,甚至如今还当选总统,但「执拗的个性」,已成为他政治性格鲜明的印记。昨天,他在总统府宣布将对国会改革法案声请释宪,并强调「总统是自由民主宪政的守护者」,再次展现「坚持」的个性。

只是,就如同他在李全教事件坚持己见,却被监察院认定「不进议会,违反对宪法忠诚义务」,所谓「自由民主宪政的守护者」不是自己说了算;更不是民进党推动的才叫「改革」,其他政党都是「扩权」。

他昨天的说法,不乏似是而非的论点;若再从修法过后,民进党政府及立院党团对此次国会改革法案的渲染、污名、甚至造谣,更可检视出绿营论述的诸多谬误。蓝白联手通过的修法容有瑕疵,但是否真如绿营挞伐的那般不堪,甚至「全盘违宪」,其实大有商榷之处。

更不用说,绿营为赢得论述,把蓝白改革国会打为「卖台」、「联共」,不惜撕裂社会;然而,赖总统昨天这句「除了统一促进党,其他政党都是台独」,等于打脸绿营抹红在野的言论。只为政治目的,就把在野党抹成「中共同路人」,岂是本该团结全民的总统所当为?

当年不进议会,如今向在野宣战,赖总统的个性,或许一以贯之。但过度执拗的总统,只会造成对立的社会。人民不会希望赖清德当年「两百卅二天不进议会」事件重演,赖总统以「民主宪政的守护者」自居,也须接受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