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服店小姐陪进厕所「背后式」 老司机挨告!监视器揪真相

林森北路酒店林立示意图非本文酒店小姐。(图/记者中岳摄)

记者叶国吏综合报导

台北市一位男子日前到林森北路一家礼服店酒店消费,跟其中一位小姐打得火热,2人在厕所发生关系,没想到事后男子收到警方到案说明通知,原来是被酒店小姐告性侵,结果检方调阅监视器调查真相,还给男子清白,全案最后不起诉。

根据检方起诉书指出,在去年8月间,一位男子到林森北路知名礼服店消费,他在包厢内内一位小姐打得火热,最后男子要上厕所时、小姐也跟着尾随进入。2人在厕所待了一段时间后才手挽着手走出,当时同包厢的朋友还询问发生什么事情

岂料,过没几天男子接到警方到案通知,原来该女子提告他性侵。女子指称当晚在厕所内男子强脱他裙子、以「背后式」性侵,男子到案后承认有发生关系,但宣称2人是两情相悦。检方调阅酒店走廊外监视器后发现,当晚2人走出包厢还相当亲密,甚至还手挽着手,女子身上也没明显外伤,判定非性侵,最后处分男子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