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第一步 企业赞助艺文在评鉴中可得分
「企业促进文化发展」明确纳入我国永续发展实践范畴,今日记者会上,企业和文化界人士出席。左起为力晶集团暨力晶文化基金会董事长黄崇仁、故事工厂执行长林佳锋、唐美云歌仔戏团创办人唐美云、国家表演艺术中心董事长高志尚、文化部长李永得、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局副局长高晶萍、智荣基金会董事长施振荣、和硕联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童子贤。(文化部提供)
文化部今(9)日宣布,从今(2023)年开始,台湾上市柜公司赞助、投资艺文及影视产业,在企业永续发展报告书里加入相关内容,可以在公司治理评鉴中得分。
文化部长李永得表示,「这是历史的第一步,未来企业列出对文化、文化创意的投资或赞助等种种协助,就可以加分。」
李永得指出,经评估,2021年共有602家企业揭露永续报告书,其中358家投入文化相关支持,再经参考文馨奖数据,总计2021年企业投入文化产业规模约达20亿元。
以此推估今(2023)年加计20亿资本额以上需强制申报的企业数,投入支持文化产业金额保守估计将增加30亿元,至2024年则将达80亿元规模,「这金额对文化产业来说,是很大的推力。」
李永得强调,文化部也将持续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修法,包含规划再放宽营利事业捐赠认列费用上限,以及增订个人及营利事业投资抵减规定等,相信文化产业的活水将持续扩大。
唐美云歌仔戏团创办人唐美云以「孔明借东风」来形容这项计划,她表示,这项改变对艺文圈而言,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也有实质帮助,她表示,剧团迈入第26年,一路走来也有来自企业的支持,「台湾卧虎藏龙,一直都有很多企业家默默支持艺文活动,对我们艺文界而言,可以造福每一个单位。」
文化部表示,文化部2019年与金管会协调并获回复「促进文化发展」纳入当时《上市上柜公司企业社会责任实务守则》的「维护社会公益」实践范畴。此次修正则在2023公司治理评鉴的永续发展构面,具体新增1项「公司是否投入资源支持国内文化发展,并将支持方式与成果揭露于公司网站、年报或永续报告书」的指标。
同时,修正《上市上柜公司永续发展实务守则》,将「企业宜经由捐赠、赞助、投资、采购、策略合作、企业志愿技术服务或其他支持模式,持续将资源挹注文化艺术活动或文化创意产业,以促进文化发展。」明确纳入「维护社会公益」范畴,提供企业赞助艺文事业明确规范指引及鼓励,有助于带动更多企业落实文化永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