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龙崎掩埋场开发许可废止、环评应失效 环保署:敬表尊重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6日审查委员王定宇等20人拟具「环境影响评估法增订第十六条之二条文草案」案,出席的环保署长张子敬(见图)于会前受访。(刘宗龙摄)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今天邀请环保署署长张子敬备询。(林良齐摄)
台南龙崎掩埋场2003年通过环评,因为在地民众抗争,至今仍未开发,并遭经济部工业局废止开发许可,但其环评审查结论却仍有效,引发当地民众疑虑,有立委提案修正环评法盼溯及既往,只要遭废止开发许可,环评结论也失其效力。
立委王定宇、赵天麟等人提案指出,如果开发单位未主动提出要求废止审查结论时,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无法让这些无开发许可文件的开发未件依法「退场」,影响国土源合理保留或运用。
王定宇表示,政府许可兴办开发事业后,兴办方才能申请环评案,但现行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废止该开发案后,环评许可却仍持续有效,还要开发方申请废止许可,以龙崎欧欣掩埋场为例,总统蔡英文及行政院前院长苏贞昌都宣布停止开发,且地方政府、里民等都不赞成开发,工业局也已废止其许可,但其环评却仍未废止。
环保署署长张子敬说,近年针对老旧环评案有多项措施,如逾3年才开发则要提出环境现况差异分析,停工后再复工则要提出调查报告,2019年后的环评审查结论也增加附款,未在一定年限内开发就失其效力,对于此次修法会更周延,也让民众更安心,对于立委的提案「敬表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