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法》龙崎条款三读通过 撤销开发许可环评即失效

今年3月中提案增订《环境影响评估法》第16条之2,被称为「龙崎条款」;6日在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审查通过,14日三读通过。(摘自立法院直播)

台南龙崎「欧欣事业废弃物掩埋场」2003年通过环评,因地质敏感,2019年获蔡英文总统允诺「永久终止」,但环评结论却未废止,引发地方担忧,民进党多位立委,今年3月中提案增订《环境影响评估法》第16条之2,被称为「龙崎条款」;6日在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审查通过,14日三读通过。

龙崎区位于台南与高雄交界处,具有独特的泥岩恶地地质,地质教育与生态价值极高,龙崎掩埋场开发冲突近20年,抗争获蔡英文总统重视,有望终止开发,但环保署却未主动废止环评,令环团忧心环评未撤销就可能重新开发。民进党立委共同提出增订《环境影响评估法》第16条之2条文草案,在6日委员会后,快速三读通过。

《环境影响评估法》增订第16条之2条文规定,环境影响说明书、评估书或环境现况差异分析及对策检讨报告之审查结论公告后,开发单位遭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废止其开发许可文件者,审查结论失其效力。

时代力量立委陈椒华表示,本条文增订后,某种程度可以处理欧欣环评争议,但目前还有很多环评旧案,无法律依据撤销,希望环保署升格为环境部,对于更多案件,能够提出更完整修法版本,让更多有争议的环评有被撤销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