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诱昔日同袍当共谍长达5年 台商父子各判8年定谳

长达5年利诱军人当共谍 台商父子各判8年定谳(示意图,达志影像)

台商黄龙泷、黄圣峪父子2015年遭大陆军事情报机关吸收,利诱黄圣峪昔日同学、球友提供我国军事机密,犯罪时间持续5年,最高法院考量黄龙泷、黄圣峪侦查中自白符合减刑要件,各依为大陆地区发展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已缴回之黄龙泷犯罪所得新台币45万6000元、黄圣峪犯罪所得126万元没收。

判决指出,黄龙泷与黄圣峪为父子关系,都是我国民间公司的负责人,2015年4月间,黄龙泷因前往大陆地区福建省厦门市经商,而结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是中共军事情报机关之一)官员「钟东生」。

2019年间黄龙泷结识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官员「张晓枫」,「钟东生」、「张晓枫」利诱黄龙泷、黄圣峪协助其等进行在台收集中华民国国家及国防机密资料,并吸收我国现役军人以期发展组织等工作,并应允提供高额之工作费。

黄龙泷与黄圣峪帮中共军事情报机关,从2017年3月起至2021年8月止,先后吸收黄圣峪的昔日球队队友或国中同学,利诱对方成为支持中共军事情报机关之一员,并请这些现役军人提供军人身分证资讯、营区设施照片等军事资料。

台南高分院认定,黄龙泷、黄圣峪无视国家安全,吸收现役军人而为大陆地区敌对势力发展组织,且依中共情报机关人员之要求,将军事机密,交予中共情报机关人员,于本案所为之犯行,犯罪时间持续近5年,对于我国国家安全危害实属严重,各判刑8年,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