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鱼潭冒出汤屋 议员忧污染水质
花莲县鲤鱼潭附近池南露营区出现「汤屋」,县议员张怀文、赖国祥等人质疑水源保护区内出现违法建物,严重影响水质,建请县府组成专案小组现勘彻查。
县议会22日县政总质询时,张怀文踢爆,池南露营区内最近竟然出现汤屋,究竟有没有污水处理设施?她认为,水质、水量一定要保护,否则2万多人口都在使用该处水源;她也要求,尽管当地的主管单位是花东纵谷国家风景区管理处,县府建设处与环保局仍应留意,毕竟手脏了用水洗,一旦水脏了,要用什么洗手 ?
赖国祥也表示,池南露营区位于水质水量保护区内,汤屋位于露营区上方,刚好下方就是临近荖溪的自来水净水场,严重污染水源,希望县府偕同议员现勘,进一步了解池南露营区到底发生什么状况?「纵管处为何可以取得5公顷池南露营区土地?」他痛批,纵管处不当取得土地在前,经营管理不善于后。
赖国祥还建议,从历史文献得知,池南阿美族人比纵管处先拓垦开发,县府原民处应向中央争取露营区编定为原民保留地,再变成部落聚会所。
对此,建设处长邓子榆答复,纵管处有没有申请汤屋执照,这要查一下,如果没申请,就是违章建物!环保局长饶忠则答复,排放污水必须经过污水厂达到标准才可放流,违反规定可处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罚金1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