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彻夜修《劳基法》 进度看这边
立法院召开临时会处理《劳基法》修法,院长苏嘉全过程中不断搓脸捏眼抖擞精神,却仍然抵抗不了睡意,眼皮直落。(郭吉铨摄)
立法院外架设层层铁丝拒马。(朱真楷摄)
立法院临时会处理《劳基法》修正草案,截至今天清晨六点为止,有五个修正草案完成二读,但因彻夜不断电,出席的90多位立委,有将近半数呈现睡着的姿势。(朱真楷摄)
立法院召开临时会处理《劳基法》修法,进行到第34条关键条文,审议过程中有不少立委在底下睡成一片,等到要投票时再「起床」按投票纽,气得国民党立委许毓仁在发言时痛批「我们立委在睡梦中修《劳基法》,这是何等讽刺」。(郭吉铨摄)
《劳基法》第三十四条修正草案进行表决时,国民党团举标语集体站在议场主席台前高喊反对修恶《劳基法》。(郭吉铨摄)
国民党立委李彦秀(左)疲倦的打哈欠。(郭吉铨摄)
国民党立委蒋万安略显疲态。(郭吉铨摄)
立法院漏夜审劳基法,朝野立委抵抗不了浓浓睡意,在底下睡成一团。(郭吉铨摄)
立法院漏夜审劳基法,朝野立委抵抗不了浓浓睡意,在底下睡成一团。(郭吉铨摄)
立法院漏夜审劳基法,朝野立委抵抗不了浓浓睡意,在底下睡成一团。(郭吉铨摄)
立法院漏夜审劳基法,朝野立委抵抗不了浓浓睡意,在底下睡成一团。(郭吉铨摄)
立法院临时会从昨天起,针对《劳基法》修法展开彻夜不断电审议。截至今天清晨6点为止,已确定通过二读的条文总计有5条,包括第24条的「加班费改为核实计算」、第32条的「每月加班时数上限从46小时上修至54小时」、第32条之1的「加班换补休法制化」、第34条的「轮班间隔从11小时缩短为8小时」,及第37条的「松绑七休一,劳工最长可连续上班12天」。
目前立法院临时会仍持续进行中,目前进度是已推进到《劳基法》第38条修正草案的审议。由于每条修法,国民党几乎都采取全员上台发言的策略,每人至少都发言3分钟,若扣除突发状况,每条草案从宣读到通过二读,大约都需要1.5小时。因此,昨天下午至今天清晨6点,《劳基法》修正草案仅有5个条文完成二读。
目前完成二读的条文,大致如下。
《劳基法》第24条部分,已通过二读的草案内容为修正去年「一例一休」的工时计算方式,将休息日上班做1给4,做5给8,改成做1算1的核实计算方式。
《劳基法》第32条部分,已通过二读的草案内容为提高每月加班时数上限,从每个月最高46小时,上修至最高54小时,每3个月不得超过138小时。
《劳基法》第32之1条部分,已通过二读的草案内容是将「加班换补休」法制化,亦即劳工加班后可选择补休,而补休时数则是依加班时数计算,补休结算期限则由劳雇双方协商。假若补休期限届满或契约终止仍未完成补休,应依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工作当日的工资计算标准发给工资。
《劳基法》第34条部分,已通过二读的草案内容是只要雇主经工会同意,或是经劳资会议同意后,就能将劳工的轮班间隔时间,从11小时缩短为8小时。
《劳基法》第37条部分,通过二读的草案内容为明订劳工每周一天的例假,只要经劳资双方协商或工会同意,就可以加班,不受「七休一」限制,最长能连上12天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