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刚通过「戴资颖条款」 又发生球衣不合穿事件

戴资颖。(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记者张克铭综合报导

羽球一姐戴资颖在武汉羽球亚锦赛女单冠军战击败日本山口茜,但赛后戴资颖在脸书上表示因装备不合身、没有时间适应而导致比赛状况不佳,在4月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员会修正通过「戴资颖条款」,选手有个别之赞助厂商者,需尊重运动员之特殊需求,但以戴资颖脸书上内容来看,是否在赛前协商这一环出了问题

去年里约奥运戴资颖因爆发「球鞋事件」引起轩然大波,因此在2017年4月时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修正通过「戴资颖条款」,要尊重运动员的特殊需求。

戴资颖条款包括,不能让协会不正当理由处分选手,其中针对选手装备一事体育团体代表国家参加国际运动赛事,与合作厂商之赞助契约,要考虑国际惯例和选手比赛需要、权益;选手个别赞助厂商者,应于赛前协商,并尊重运动员之特殊需求。

本次戴资颖在亚锦赛夺冠后,又因装备出问题在脸书上发文,但已经通过「戴资颖条款」,是否协会、选手、双方赞助商在赛前的协商上又出了问题,才会让戴资颖打的不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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