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池潭公厕尾随侵犯!妙龄女反抗遭抓头撞马桶 淫男下场曝

▲莲池潭公厕有女子遭尾随猥亵。(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123RF)

记者郭玗洁/高雄报导

高雄一名年轻女子小安(化名)深夜绕着莲池潭行走,遭陌生男子尾随,并趁她内急到儿童公园公厕上厕所时,强行闯入厕间,小安放声呼救并奋力挣扎,仍遭男子抓头撞击马桶,猥亵得逞。案发后小安报警,警方循线查出犯案为前科累累的林姓男子,全案上诉到高雄高分院,刑事上林男犯强制猥亵罪,处2年徒刑。民事上则要陪小安40万元。

判决指出,小安于去年2月1日凌晨约1点半时,到莲池潭儿童公园无性别公厕上厕所,突然遭一名身穿迷彩服的男子拉开厕门,小安惊呼「救命」,仍遭林男强行环抱并脱光上半身,经小安奋力挣脱,趁隙往公厕外逃跑,被林男勾颈拖回公厕内,除猛按抓她的胸部和臀部外,还抓起她的头撞击公厕马桶,对她猥亵得逞。

警方接获报案后,调阅监视器循线找到犯案的林姓男子,发现小安当天沿着环潭路行走,经过艇库码头公厕前,林姓男子就骑着脚踏车尾随在后,跟了她将近750公尺,在儿童公园公厕下手侵犯后,又骑脚踏车往反方向、往艇库码头公厕方向离去。

全案审理时,林男辩称犯嫌不是他,当时是万年季,他受雇前往工作,会两度经过艇库码头公厕,是因为东西掉了,又回头去找。

法官认为,当时万年季早就结束,而且如果林男回头找东西,应该还会再折返,也就是经过艇库码头公厕3次。在比对各监视画面等证据后,判定侵犯小安的男子就是林男,审酌他还有窃盗、抢夺、纵火等前科,素行不佳,犯强制猥亵罪,处2年徒刑。可上诉。

另小安案发后身心受创,不仅头部、胸部及四肢钝挫伤,回想起遭到侵害也会涌起强烈恶心的感受,情绪相当低落,再对林男求偿40万抚慰金,高雄高分院判小安胜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