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社論/民進黨阻查弊,正是國會需要調查權的理由
镜电视申设案成为蓝白开国会调查权的第一枪。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立法院通过国会改革五法,剑及履及,旋即成立「镜电视调查小组」;接下来还将成立超思鸡蛋、联合再生光电弊案、国发基金投资等案调查小组。对于这些调查小组的成立与运作,民进党声请暂时处分、释宪及议事杯葛等政治动作,也持续加大力道。一边是「积极查弊」,一边是「积极反查弊」,民进党反对国会调查权的真实原因,已昭然若揭。
民进党批评立法院调查权是「违宪」,侵犯监察院职权。然而,大法官已有多号解释阐明,调查权是辅佐性权力,并非由任何机关独揽。监察院的调查权,是为行使纠正、弹劾、审计等权。立法院的调查权,则是为完整行使立法权和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权,既未对调查结果进行司法处置,亦未做行政处分,更未进行纠正、弹劾,何来侵犯其他机关职权?
事实上,无论以「扩权」或「侵犯其他机关职权」为由,反对立法院调查权,都只是不让立法院拥有完整监督行政职权的借口。原因是民进党八年执政,有太多不堪闻问的不当决策、行政滥权,甚至违法失职案件;而手握调查权的司法、监察权却往往不闻不问,或者高举轻放,更凸显立法院拥有完整调查权的重要。
以甫成立的「镜电视调查小组」为例。镜电视成立过程,政治力介入传闻甚嚣尘上,疑云重重,但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仍通过核照。立法院为厘清真相,早就成立「镜电视调阅专案小组」,但因为只有「调阅」而无完整「调查」权,立法院要的资料,NCC不是拒绝提供,就是只愿给完全公开的资讯。而国会改革法案通过后,立院蓝白两党欲成立镜电视调查小组时,也仍然遭到民进党百般阻挠。
立法院调阅镜电视相关文件所遇到问题,只是过去几年诸多立委查弊困难的缩影。诸如新冠疫情期间的疫苗、快筛采购疑案,弊案缠绕的光电疑云,或者超思鸡蛋采购、外交佣金等案件,立院要求提供资料,行政部门不是借故拖延或避重就轻,就是以机密为由拒绝提供或「涂满黑线」。这让行政滥权更加肆无忌惮,民主监督制衡形同具文。
但在国会改革法案通过后,立法院成立「调查委员会」或「调查专案小组」,除可要求相关机关、人员、团体提供资料,如有需要,亦可举行听证会,要求相关机关或关系人、团体或证人出席。对提供资料或作证要求,若有无故不提供或虚伪作假者,则需担负行政裁罚或刑事责任。这当然能大幅提升查弊效能。
而查弊只是国会调查权功能之一,借此完善立法才是更积极的作为。如民进党政策会执行长王义川的「手机监控人民」疑案,迄今真相不明;其中除涉党政不分的行政滥权,更可能有现行法律漏洞问题,立法院如能调查清楚,当可完善立法。国会调查权可辅助立法功能,殆无疑义。
如今立法院蓝白阵营均已提出多个社会瞩目案件,建议成立调查小组或调查委员会。除已被锁定优先查察的案件,其余应该详查者亦多不胜数。尤其诸多独厚特定业者的政府行销案等,均涉及民进党派系要角、部会首长或「友绿」人士,如不成立专案小组或委员会调查,如何能让真相大白?
民进党掌握行政、监察权,并对司法有一定影响力,立法院行使调查权仍然困难重重,绿营势必全力阻挠,防止立院揭开不堪闻问的重重黑幕。如今立院调查权的行使已经跨出重要的一步,必须持续加强力道,这不但是国会的权力,也是立委的职责,而且是已被遗忘八年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