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停车费也要预缴? 山东停车位63年一次付清
▲山东青岛有停车场要一次付完63年停车费。(图/东森新闻/示意图/非本新闻之停车场)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你愿意一次付完63年的停车费吗?山东青岛鸿海佳园小区居民最近被被停车场公司要求必须一次付清63年的停车费费,大约3万到4万人民币(15-20万台币)。虽然平均下来一个月不到60元,但不少人认为时间太长,10年后会发生什么事都不知道了,何况63年,万一公司倒闭落跑、自己搬家或死掉该怎么办?据山东新闻《齐鲁壹点》报导,青岛一家停车场管理公司近日贴出通告,指地上停车场将在今年12月31日后不再对外出租,车主可以「购买」地上车位使用权,价格由3万至4万元不等,购买后业主还得在缴交30元的管理费,车位可以使用到2079年9月19日。
有车主认为,因为停车场有分地上和地下两种,地下停车场月租300元,地上的则只要100元,大多数人选择地上停车场,因此这次的公告根本是变相逼车主使用地下停车场。大陆律师表示,土地租赁协议的法定期限最长仅20年,一次要求车主交付63年车位费已属违法行为;另一方面,难保63年后管理公司还存在,租赁年限应根据营业执照年限来设定。
▼山东青岛有停车场要一次付完63年停车费。(图/翻摄自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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