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金控皆向公平會申報 前委員這樣看「雙龍搶新光金」

台新金、中信金都想并购新光金。记者林澔一/摄影

台新金(2887)、中信金(2891)双龙抢新光金(2888),两家金控都已向公平交易委员会申报结合。对此有前公平会委员认为,不论从金控或银行的角度,看不出有禁止「新新」或「中新」结合的理由,最后应会以公平交易法第13条「对整体经济利益大于限制竞争之不利益」通过,顶多「附加条件或负担」而已。

前公平会委员指出,台湾一直以来银行家数过多,现有38家本国银行,且中信虽身为最大民营银行,但存放款市占率也仅8%,台新银的存款市占率约4%上下,新光银规模更小存款市占约2%。而从金控角度,就算中新合并后总资产达13.5兆元,成为台湾最大金控,但也不至有如单方效果中得以提高价格或服务报酬的能力。

该前委员强调,公平交易法的核心精神应是在于促进总体经济利益,此次不论哪一方结合,都仅是牵动台湾「政经版图」的分配而已,但对总体经济利益影响不大,反而,若是公平会够有智慧赋予「附加条件或负担」,甚至还有促进总体经济利益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