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元豪》找出小错打击是以前美国打击民权的常用招数
廖元豪》找出小错打击是以前美国打击民权的常用招数(爱传媒提供)
【爱传媒廖元豪评论】针对人民批评,找出小错,然后就用法律处罚打击......原来是1964 年以前,美国(尤其是南方)打击民权运动常用的招数。
五十年前的烂招......现在还在学。
1964年,美国非常有名的「苏利文案」,就是下面这一则由民权团体登在纽约时报的广告(主要为了募款)。这个广告指出南方的警察怎样镇压敌视黑人民权运动,然后惹上诽谤官司。
因为报纸里出现了几点「不实」:马丁路德金恩博士被逮捕了「四次」而非广告上说的「七次」;学生在抗争时唱的歌是「美国国歌」而非 My Country, Tis of Thee; 几名参与运动学生被退学的理由有错误;学生聚会的餐厅没有被锁起来......所以被警察局长控告诽谤,一审判决赔偿$500,000。
最高法院翻案,认为错误只要没有「真实恶意」,公务员就必须容忍。而且法院看得很清楚,用诽谤这种法律来找文字的麻烦,借以压制民权人士的批评,已经成为惯用手段了,不能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