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洁:蓝白护航贪污高虹安 吁切莫竹蒿凑菜刀

民进党新竹市立委参选人林志洁16日表示,高虹安被起诉后,蓝白两党护航,却严重错置法律、误导民众视听,他呼吁贪污要零容忍,盼修正错误观念。(陈育贤摄)

新竹市长高虹安日前因贪污等案遭北检起诉,民进党新竹市立委参选人林志洁16日表示,高被起诉后,蓝白两党护航,却严重错置法律、误导民众视听,他呼吁贪污要零容忍,盼修正错误观念。

林志洁说,昨天夜里城隍庙开福门,巧遇国民党立委郑正钤,其跟她请教关于诈欺取财的构成要件,她认为用文字说明会更清楚,因此在脸书贴文,希望能为大家解惑。

林志洁指出,所谓利用职务诈取财物,是指公务员基于公务身份或公务内容,利用诈欺的方式,取得原来不属于自己的金钱或财产。例如明明没有搭乘高铁,却用家人搭乘高铁的车票来报帐,或者明明没有加班,却填写加班两小时费用,得到不应该得到的加班费。

而贪污治罪条例刑度很重,公务员这些做法虽然已经符合利用职务诈欺取财的要件,属于犯罪无疑,但因为这些几百元的小钱,和贪污治罪条例动辄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相比,会有「情节轻微、处罚严重」,不符合比例原则的问题。

所以我国最高检察署之前就曾研议,如果是这种几百元的小额补助,可以改用一般刑法诈欺罪来起诉,刑度会比较轻。但注意,这也是研议而已,还没有修贪污治罪条例!

另,目前新闻讨论的案件,行为人之前是立法委员,诈取的不是「自己的小额加班费」或「自己的高铁票钱」,而是把国家发给助理们的「薪水」、「补贴」和「奖金」,要求助理们填写不实的文书申请书,将钱拿到手,以供自己使用。

不过,国家编列给立委助理的费用有一定的用途,这些是助理们的薪资、奖金,并不是委员的零用钱。当然,助理们如果愿意「集资赠与」委员「零用钱」,这是个人自由,民法上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送钱送东西给任何人,只要没有被胁迫或被骗,赠与都是有效的。

但问题就是助理们并不认为这是赠与,已经在侦查中自白表示是「受委员指挥、为不实的诈领公款以供委员使用」,因此,这个和最高检所说的公务员小额补助款可以不用贪污治罪条例来处理,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

检察官花了很大篇幅在讲的就是,你有这么多薪水,办公室的营运,国家也编了特定费用给你,你为何不使用这些钱,却要压榨助理诈取公款,还号称助理们是集资给你零花,太过匪夷所思。

最后,目前新闻讨论的案件,行为人之前是立法委员,诈取的是把国家发给助理们的「薪水」和「奖金」,要求助理填写不实的文书申请书,将钱拿到手,以供自己使用。

林志洁特别强调,国家编列给立委助理的费用有一定的用途,这些是助理们的薪资、奖金,并不是委员的零用钱。

联合国反贪腐公约认为贪污零容忍,贪污治罪条例对公务员情轻法重的问题,要透过修法来解决才是根本,只不过这个情轻法重,和目前的这个案例事实,半点都搭不上边,请勿「竹篙凑菜刀」,误导大家对于贪污定义的认识。

她说,民意代表和公务员的薪资俸禄来自全民,和商业活动有所差异,公家机关的预算和使用目的都有清楚规范,每分钱请务必记得其来处与用途的合法性,不要做出错误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