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坚论文抄袭还违公务员利益回避 国民党:3天不说明就告

国民党中央党部14日召开「林智坚参与竹科报告案涉嫌违法—政商学关系链与同学论文对照新事证大公开」记者会,文传会副主委舒翠玲(左)、林家兴、桃园市议员参选人凌涛(右)公开调查证据,要求民进党桃园市长参选人林智坚出面说明。(黄世麒摄)

前新竹市长林智坚否认中华大学硕士论文涉抄袭竹科委托中华大学的「以TCSI模式评估新竹科学园区之民众满意度」研究案报告,国民党上午表示,若如林所言,那更已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要求林3天内公开说明,否则将提告。(周志豪摄)

国民党中央党部14日召开「林智坚参与竹科报告案涉嫌违法—政商学关系链与同学论文对照新事证大公开」记者会,文传会副主委舒翠玲、林家兴(见图)、桃园市议员参选人凌涛公开调查证据,要求民进党桃园市长参选人林智坚出面说明。(黄世麒摄)

前新竹市长林智坚否认中华大学硕士论文涉抄袭竹科委托中华大学的「以TCSI模式评估新竹科学园区之民众满意度」研究案报告,国民党上午表示,若如林所言,那更已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要求林3天内公开说明,否则将提告。

前国民党文传会主委凌涛表示,依据竹科该研究合约书,厂商履约结果涉智慧财产权,著作权之全部于著作完成时让予竹科,也就是说林智坚就算是该研究的研究人员也要善尽保密责任,硕士论文要引用该研究报告,须有竹科授权证明。

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舒翠玲补充,该研究案采限制性招标,未经公开评选、征求,委托案是竹科直接交中华大学研究;而当时林智坚是立院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国会助理,是科技部与竹科监督单位的关系人,参与研究已违反利益回避要求。

舒翠玲说,林智坚若还坚持是竹科研究案研究人员之一,那就已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应处6万至50万元罚锾;呼吁林3天内回应,否则就按铃控告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回避法。

舒翠玲更质疑,该竹科研究案就是林智坚运用柯建铭影响力,要求科技部编48万给竹科管理局,再把标案给中华大学,量身打造一群人帮林智坚写论文。

舒翠玲表示,不论林智坚是不是该竹科研究案研究人员,依据合约规定,未经授权引用就是抄袭、瓢窃;林若还坚持是研究助理,更罪加一等,还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批评林不是法律素养太差,就是视法律如无物,应道歉、退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