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颖「转发网友PS照」就要赔162万! 纠缠4年侵权败诉

娱乐中心综合报导

艺人林志颖婚后育有3个儿子Kimi、Jenson、Kyson,时常PO照记录小孩成长点滴家庭生活幸福美满;被称为人生胜利组的他,4年前因为在微博转PO一张光头修图照,引起原作者摄影师不满提告,如今判决结果出炉,他必须赔偿对方100多万元台币,认定他侵权。

▲林志颖。(图/翻摄自林志颖微博)

林志颖2013年在微博转PO一张黑白照片,照片中一排光头男子排排站,但其中一个人却被P成他的脸,他觉得有趣便转发写道:「光头的我造型还是可以的。」怎料这则PO文被该照片的原拍摄者朱庆福看到,认为他侵权,不满提出告诉,求偿110万人民币(约500万元台币)。

▲林志颖当年转发网友PS照。(图/翻摄自林志颖微博)

虽然林志颖第一时间道歉,但原拍摄者朱庆福不接受,双方闹上法院,据大陆《澎湃新闻》报导,法院8日判决出炉,认定他侵权,判他必须赔偿对方34.5万人民币(约162万元台币),据《苹果日报》报导,他的公司也再度发表声明,表示愿意接受法律判决,但强调照片是网友P图,在网路上流传,他只是做了转发的动作

原图。(图/翻摄自林志颖微博)